陳展鵬涉不小心駕駛 缺席聆訊判罰3000元

撰文:洪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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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展鵬與單立柔經常受傳媒追訪。(資料圖片)

陳展鵬於2017年3月15日晚上11時20分,在柯士甸山道公眾停車場咪錶位外道路上,疑因駕車接載落選港姐單文柔到山頂,被記者撞破,離開時涉撞凹記者採訪車,被控不小心駕駛,同年9月4日被警方交通部票控。今日(1月8日)早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有7至8名陳展鵬支持者旁聽,不過陳展鵬並未有到庭應訊。

辯方律師呈上醫生紙,稱陳展鵬要陪68歲媽媽覆診故缺席聆訊。案情指,事發時陳展鵬所駕駛車輛先後兩次撞到採訪車,導致採訪車車頭受損,陳展鵬曾搖低車窗同記者講之後電話商討,然後就開車離開。辯方律師代陳展鵬承認控罪,求情時指陳展鵬明白工作性質易引起公眾注意,當時因為被不斷閃光強燈下,感到驚慌而犯錯,希望法庭輕判。

法官聽過控辯雙方陳詞後,判陳展鵬罰款3000港元。現場有7至8名陳展鵬支持者旁聽,得悉判決後鬆一口氣。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卅八條,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車輛,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陳展鵬被控不小心駕駛,今日由律師代表上庭認罪。(黃國立攝)
陳展鵬(左一)早前疑因駕車接載落選港姐單文柔到山頂,離開時涉撞凹記者採訪車,被控不小心駕駛,曾於11月上庭應訊。(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