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景花園虐畜案|律政司放生不提告 動保組織拆解慘案4大荒謬位

撰文:劉詩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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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井豪景花園在今年2月14日情人節當日發生虐畜案,30隻寵物被人殘酷掟落街,導致18死12傷。警方當時追尋涉事單位的住客,最後先後拘捕兩名男子,其中一名49歲男教師更到警署自首。
事隔半年,原來警方已完成案件的調查工作,不過律政司考慮證據後,決定不提出起訴。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炮轟律政司,指出今次事件的4大荒謬位。愛護動物協會亦發聲明指,對於無人需要為是次極度殘酷對待動物的事件負上法律責任,感到非常難過、憤怒及失望。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斥事件4大荒謬位。(資料圖片)

1. 無經審訊撤控不公義

麥志豪表示,早在今年8月已收到內部消息指,律政司有可能不向兩名男子提告。他估計,當中原因與條例搜證時限有關。他解釋,根據當局原本用來起訴的簡易程序罪行規定,如警方或律政司在半年後沒有找到足夠證據起訴,便需撤控。警方在今年2月中拘捕涉案兩男子,至近日律政司公布不提告,正正是條例的搜證期限屆滿之時,而有關決定亦令公義無法彰顯。►毛孩子有IG了,來追蹤我們吧!

2. 動物案件不受重視

麥志豪批評,律政司今次撤控的決定,會向社會發放錯誤訊息,令市民覺得政府不重視虐待動物等嚴重罪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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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證據不足理由成疑

律政司以證據不足理由撤控。但麥志豪質疑,涉事男子在事發後自首,警方亦當場拘捕涉事人,而且有30條生命從同一單位高處墮下,他認為環境證供充足,對比起其他案件,他質疑當局為何輕易放棄,欠被害動物及涉事人一個公道。

4. 兩涉事男子可續養寵物

漁護署去年4月就提升動物福利展開諮詢,冀透過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由防止和懲罰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擴展至要求積極妥善照顧動物。修例建議包括,授權法院取消因殘酷對待動物而被定罪的人士飼養動物的資格。

麥志豪認為事件中最可怕之處,是獲律政司撤控的兩男子,日後可繼續飼養動物,不禁令人擔心日後再有悲劇發生。麥志豪希望政府可盡快修例,不再用簡易程序罪行對虐畜案被捕人提出起訴,並改以公訴罪行起訴,相信這樣才能令公義得到彰顯。

愛協將約執法部門 望延長起訴期

愛護動物協會發聲明指,對於無人需要為是次極度殘酷對待動物的事件負上法律責任,感到非常難過、憤怒及失望。協會表示,在隨後6個月調查期間,向警方提交了多份獸醫報告,指出動物死傷原因有可能與高處墜下有關,但「即使愛協如何努力,仍無法為無辜死傷動物討回公道。」協會將約見相關執法部門表達意見,游說盡快作出改善,包括將目前只有6個月的起訴期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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