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全球互聯網反壟斷陣營 中國拒絕「二馬分天下」

撰文:秦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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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歐美正在大張旗鼓地對互聯網大鱷舉起反壟斷「鐵錘」。11月,美國監管部門對Facebook提起反壟斷訴訟;上周三(12月16日),美國德克薩斯州又聯合其他九個州向Google發起訴訟。上周二(12月15日),歐盟宣布一項全新制定的《數碼服務法》草案,以加強對科技巨頭的監管,這是歐盟推出《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後的又一重磅法案。

在這樣的背景下,11月10日,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意見。一個月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再度出手,對阿里巴巴、騰訊兩大巨頭涉及的收購案,以事前未申報為由罰款50萬元人民幣。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明確表示: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金融創新必須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會議指出,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

山雨欲來風滿樓,全球互聯網巨頭和各國監管部門的反壟斷之戰才剛剛開始,中國政府近來的舉措正是順應這個大勢。

馬雲(右)與馬化騰(左)皆是中國互聯網行業的領軍人物。(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反壟斷不再是「紙老虎」

11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徵求意見稿》,共六章二十四條。這是中國監管部門規範科技公司利用互聯網平台從事商業活動,並加強管控壟斷行為的第一個政策性文件,當中明確了諸多基礎性概念,對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營業額和協定控制(VIE)架構予以特別考量;禁止互聯網公司分享顧客敏感信息、禁止聯手打壓對手、禁止壓價競爭等。

當局加強管控各平台利用技術手段對價格進行自動化設定,以及根據不同顧客的信息和消費習慣區別對待等,對廣受批評的「大數據殺熟」(利用所擁有的客戶數據,對老客戶實行價格歧視)、「搭售」(銷售商要求購買某一產品和服務時,也購買其另一種產品或者服務)、「二選一」(一種銷售技巧,讓客戶在「這個東西」跟「那個東西」之間做選擇,而不是在「買」與「不買」之間做選擇)等不合理行銷作出分析界定。

選擇在中國電商「雙11」的前一天頒布這個《徵求意見稿》,監管部門當然是意有所指。(資料圖片/中新社)

不同於之前的指導性談話、企業座談會等形式,選擇在中國電商「雙11」的前一天頒布這個《徵求意見稿》,監管部門當然是意有所指,而當天中國幾大互聯網巨頭的股價均出現不同程度的下跌。

如果說《徵求意見稿》的頒布還只是「紙老虎」的話,很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拿出實際行動,來展示對互聯網巨頭反壟斷的決心。

上文節錄自第245期《香港01》周報(2020年12月21日)《加入全球互聯網反壟斷陣營 中國拒絕「二馬分天下」》。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瀏覽更多深度報道。

245期《香港01》周報精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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