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處不旅遊 VS 心中有觀光——港台旅遊產業的致命差距
內地「五一黃金周」,香港錄得110萬人次入境,創疫後新高。儘管政府做足準備加密各類交通班次,但仍出現紕漏和詬病,例如落馬洲站網絡斷線大規模遊客堵塞,以及大量遊客因住宿成本高昂選擇麥當勞過夜。在「無處不旅遊」口號之下,旅遊業呈現不俗復甦勢頭,也更加考驗去年底發布的《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能否站得住腳。台灣同樣是深受遊客歡迎的旅遊勝地,其旅遊產業政策更是經常獲周邊地區參考借鑑,從確立觀光價值貫穿所有政策,到調整組織架構、修改法律法規,再到統整資源分配、優化產業環境,處處可見長遠規劃和精細管理。香港不妨認真比較、研習。
「無處不旅遊」VS「心中有觀光」
旅遊業是香港四大經濟支柱之一,但目前「支撐」力度有限,政府統計處數字顯示,旅遊業在2019佔GDP比重為3.6%,通關後的2023年則下降至2.6%。最主要的原因是,自2003年「自由行」政策開放以來,香港長期依賴以內地遊客和購物消費為主的「高量低值」旅遊模式,但近年網購興起,香港商品不再具有價格優勢,加上遊客對於旅遊體驗的要求大幅提升,仍以山頂、廟街、海洋公園等舊景點作招徠的香港,自然面對極大挑戰。
現屆政府新成立的文化體育及旅遊局肩負重振旅遊業的重任,終於去年年底發布《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當中羅列4大策略、涵蓋133項措施。觀乎過去大半年的情況,尤其是啟德體育園開幕以來舉辦連串文體盛事,旅客人數的確明顯上升,例如在剛過去的內地「五一黃金周」,香港錄得110萬人次入境,創下疫後新高;然而,在交通安排等旅客乘載配套上仍然出現一些紕漏和詬病,也有不少遊客反映本地酒店價格高昂所以選擇即日往返,有的甚至要到麥當勞「借宿一宵」;同時,當局對於由「網紅」帶動的宣傳潮流也尚未把握。可以說,對於《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的考驗,才剛剛開始。
台灣同樣是深受遊客歡迎的旅遊勝地,其旅遊產業政策更是經常獲周邊地區參考借鑑,例如2020年更新的《2030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就有很多可圈可點之處。《白皮書》在新冠疫情之前已經着手規劃,把「觀光競爭力」定為當地競爭力,從而確立觀光產業在社經發展政策之位階、建立各個部門「觀光主流化」 之施政理念,再透過「組織法制變革、打造魅力景點、整備主題旅遊、廣拓觀光客源、優化產業環境、推展智慧體驗」6大執行策略,輔以配合觀光局改制觀光署,加強投入資源,使組織、人力、預算等條件到位之規劃,期能將資源觀光化,建立深度多元優質的旅遊環境,逐步實現永續未來的觀光願景。
東一榔頭西一棒子VS從上到下一以貫之
仔細對比108頁的《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和52頁的《2030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就會發現,前者既沒有明確價值取向,也沒有清晰政策目標,更沒有一以貫之的邏輯串連,而更像是「東一榔頭西一棒」地打,看似做了很多計劃和項目,但並不成體系。
以最基本的政策理念闡述為例——《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提出「在未來約五年內需要集中精力和資源落實的工作方向和措施,以協助長遠提升香港旅遊業的競爭力,讓香港能通過推動旅遊活動加強民心相通,在變革中實現提升,樹立香港『無處不旅遊』的理念,說好中國故事和香港故事,同時為香港旅遊經濟生態系統發展注入新動力」;而《2030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則表明「觀光需要各界攜手營造,期望從中央到地方『人人心中有觀光』」、「政府施政推觀光」、「觀光旅遊業者與政府繼續打拼」、「以『永續』的理念經營企業、用『尊重』的態度愛護資源、用『負責』的態度服務旅客,提供深度、在地、多元、精緻、高品質旅遊環境,共同見證台灣觀光的下一個里程碑」——顯而易見,台灣當局比香港更清楚「政府」需要扮演主導角色,也更明白「旅遊政策」的本質意義何在,所以就能更加確定發展的走向和要求,從而帶領不同持份者共同達標。
在整體策略方面——《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的四大方向包括:第一,中外薈萃繫全球,發展具本港及國際特色的旅遊產品及項目;第二,四方旅客齊聚港,開拓多元化客源市場,集中吸引高增值過夜旅客;第三,智慧遊港至方便,在旅程各個接觸點加入智慧元素;第四,優質服務迎客來,全方位提升旅遊業服務質素及配套並培育人才——《2030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則有六大政策主軸:第一,組織法制變革,確立觀光願景,修訂觀光法制,提升觀光行政組織位階,整合跨會力量齊心推動觀光;第二,打造魅力景點,盤整全台觀光資源,營造觀光資源魅力兩點,以完善的交通基礎設施連結觀光圈與旅遊線;第三,整備主題旅遊,擴大跨域合作,開發特色旅遊產品,並加強跨部會合作建立觀光主流化;第四廣闊觀光客源,開拓多元市場,形塑台灣觀光品牌,精準分銷分眾客群,深化旅遊產品,活絡當地居民旅遊;第五,優化產業環境,健全產業管理與輔導機制,培育觀光人才,改善就業環境提升產業競爭力與附加值;第六,推廣智慧體驗,運用新興科技與數據分析,推動觀光服務智慧化,打造友善旅遊環境,提升旅遊服務品質。
不難看出,台灣比香港更講究從上到下、從政到商、從官到民的政策統籌和精細管理。以「組織法制變革」為例,台灣透過奠定願景、架構重組、法規修訂三軌並進:首先,建立各個政府部門都需落實的「觀光主流化」施政理念,展現高度重視,集結全民共識;其次,研擬將「交通部」更名為「交通觀光部」以強化政策協調效能,並將三級機關「觀光局」升級為交通部轄下二級機關「觀光署」以統籌整合跨縣市觀光資源與行銷合作,再扶植成立財團法人觀光研訓中心以強化政策研究;最後,全面修訂《發展觀光條例》並更名為《觀光發展法》,升級為戰略性法律,明定建立觀光成為賺取外匯之領航產業的政策配套措施,並且經檢討後確立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的法定協調功能。無可否認,香港已有相應的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和法律法規,但關鍵是,特區政府曾否好好理順它們之間的存在邏輯?須知道,訂立政策之前,應先清楚究竟需要解決什麼問題,再思考應該確立什麼價值、利用什麼組織、委任什麼人選、賦予什麼職能、透過什麼手段去解決問題。
空洞泛泛而談VS精細輔導管理
在具體措施方面,《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和《2030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都提出多項短、中、期的政策建議,但再仔細對比,前者用詞空洞且泛泛,後者則更具針對性。
例如,香港揚言大力發展「賽馬旅遊」,但對於賽馬旅遊的討論卻浮於表面,只有「進一步推廣賽馬旅遊,帶動相關文化、餐飲等配套」、「利用多元平台宣傳旅客安排」、「鼓勵相關機構涉及包含賽馬的旅遊方案」等安排,說了好像沒說一樣,看不見政府和業界如何有效分工,更難以明晰相關產業的形態、投入、規模、產值。再看看台灣,很注重由政府帶領的「輔導」和「規劃」,例如整備主題旅遊時,會請文化部、內政部、農委會、退輔會、客委會、原民會、及地方政府等自然與人文觀光資源管理單位,從上到下地整合所管轄的觀光資源,再結合官學部門,構建完善的旅遊設施、打造優質的特色產品。
《2030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最值得香港重點參閱的,是「優化產業環境」這一主軸,下設四大策略。第一,優化產業投資經營環境,結合旅行業、旅宿業、觀光旅樂業等公協會組織的力量,並且持續檢討修正旅行業分類及管理機制以應對未來發展。第二,健全產業輔導管理機制,研議訂定航空公司及大眾運輸行業的「罷工預告期」以維護旅遊消費者權益,檢討旅宿業管理及輔導機制,包括研議減輕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過重的稅賦負擔(例: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加強取締非法旅宿、提高星級旅館評價機制水準等,並且輔導及獎勵觀光業者導入數位化應用以發展更具競爭力的營運模式。第三,培訓觀光產業專業人才,考慮由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辦理領隊及導遊人員考試以達考、選、訓、用的整合,並且針對旅館業人手不足的問題建立產業職能分類、基準、認證、訓練課程及旅館人才培訓分工機制,具體內容包括開發銀髮人力資源活化方案、研究開放藍領外籍移工、改善職培體系等等。第四,鼓勵業界發揚企業社會責任,提供獎勵機制,推動業界自主參照國際組織「全球永續觀光委員會」制定的「全球永續觀光準則」取得認證。
反觀香港,相關政策總是令人摸不着頭腦。以「優質服務迎客來」這一策略為例,首要方向就是「吸引人才」,但具體措施只是接觸青年、加強推廣、適時檢視中學文憑試旅遊與款待科課程、加強應用資歷架構提升旅遊業人力質素——不能說當局什麼都沒有做,但又很難說做了之後有太大效用;次要方向是「培養專業人才」,而相應措施則是專項導遊牌照、嘉許專業導遊、審視導遊培訓、研究精簡導遊課程——計劃零零散散,具體目標未明;再次是「提升服務質素」,做法竟然包括「檢視旅客資訊中心的數量及服務」、「鼓勵酒店協助發放由地區單位設計的旅客資訊指南」——很難理解這些措施可以把服務質素提升到何等水平;最後方向是「完善營建配套」,將會「探討加強行李寄存」、「鼓勵熱門景點加設儲物櫃」、「密切留意市場上的酒店住宿供應情況,並定期公開相關數據,供發展商在內的業界參考以作出適切的業務規劃」等——相較台灣而言,實在粗疏得很。
除此之外,同樣值得借鑑的是,《2030台灣觀光政策白皮書》羅列17個機關權責的「跨部會協助事項」。《白皮書》指出:「政府推動觀光,在目前權力分立與權責分工之機制下,除由主管機關主責、戮力執行外,仍有賴相關機關共同配合相互合作,如:交通觀光部組織改造、觀光局改制為觀光署,涉及人事行政總處;觀光大數據平台之建構,有賴中央觀光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階段性挹注數據;以區域觀光圈旅遊概念,由國家風景 區出發結合各部會的觀光資源,加強山、海之環境整備工作及整合食、宿、遊、購、行相關產業等,均需協調整合部會及地方政府資源,並建立跨部會、跨產業的觀光平台合作機制。」因此,當局以「觀光主流化」建立跨部會的觀光KPI,要求各個機關在不違背其行政目的的原則之下,盡力配合觀光需求,實踐「人人心中有觀光、政府施政推觀光」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