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判囚】黃之鋒父憶子中學時 已在校內抗議 「他不易妥協」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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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衝公民廣場案」被判入獄,引起外界兩極反應,其父黃偉明早前一直力挺兒子是為社會發聲。而他今早(30日)接受電台訪問時,亦回憶與兒子相處點滴,坦言兒子自幼已堅持信念,「大是大非面前不會咁容易compromise(妥協)」。他又憶述兒子就讀中學時,已與他分享抗議校內飯堂安排的經驗,「當時已看到他比較關注公眾事務」。

黃之鋒父親黃偉明表示,自幼已感到兒子不會在大是大非前妥協。(資料圖片)

黃偉明接受商業電台訪問,表示近日探望黃之鋒,並為他帶來一本「軟皮」聖經,「因為硬皮版無得帶入去」。他指,自幼已經看出兒子不容易妥協,「之鋒性格和我有啲似,大是大非面前不會咁容易compromise(妥協)」。他表示,過往黃之鋒在晚上會和父母一起「食宵夜」,談到生活種種,其中一次最深刻印象,是黃之鋒中學時期和他分享因學校飯堂「太難食」,設立Facebook專頁抗議,最後要見校長,可說是兒子「第一次關注公共事務」。黃偉明指,當時已感受到兒子堅持原則,至於是否受自己影響就「唔知喇」。

他又表示,黃之鋒中學時期開始已經參與社運,一開始是參與遊行,黃偉明和妻子亦會跟隨兒子,當時寄語他不可以暴力手法達到目的。黃偉明形容兒子「好乖」,抗爭時一直保持「和平、非暴力」;對於法庭判決中,指兒子行為暴力,他就認為「如果你話個『奪』字都是暴力,我無嘢好講」。

黃偉明(中)指,一直教導兒子要「和平、非暴力」。(資料圖片)

他又對司法制度感到失望,今次判決中法官在判詞中寫明不贊成公民抗命,「不是完全沒有政治動機」,黃偉明認為「不是一個專業法官應該有的表現」。他續指,目前香港檢控制度亦出現問題,「政治任命的律政司可以獨大,可以overide(凌駕)所有嘢」,認為制度有改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