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溺斃】大律師潘英賢紅石門遇溺 飛行服務隊出動送院後不治

撰文:余睿菁 王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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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送院時已奄奄一息。

下午2時許,警方接到一名男子報案,指他們一行16人到紅石門時,其中一名53歲男子在紅石門對開海面遇溺,同行人士見狀即時將他救起,惟他陷入昏迷。救護車一度在馬料水及烏蛟騰候命,而男子最終由飛行服務隊派出的直升機送往東區醫院急救,惜最終不治。

死者姓潘英賢,為大律師。據知,今早一行16人到西貢黃石碼頭坐船到黃竹角咀,再沿岸邊行到紅石門附近落船行山,見到對面岸有一個小島風景怡人,遂打算游泳到小島。潘男游泳期間,疑體力不支,故打算折返,折返時遇溺,雖曾一度求救,惟最終沉下海底。警方初步調查後,相信事件無可疑。

死者為大律師潘英賢。(互聯網)

遇溺身亡的大律師潘英賢(53歲),洋名Albert,根據資料,他於1990年在港獲認許為大律師。他畢業於香港大學法學學士學位(簡稱LLB)及獲得法學專業證書(簡稱PCLL)。他並在2013年任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審裁委員及香港戒毒會榮譽秘書。

潘英賢曾處理多宗刑事案件,包括2009年新鴻基地產前主席郭炳湘妻子及母親被兩名匪徒勒索四億元案件,他曾代表首被告陳威行。2007年,天水圍八童黨欺凌淫辱14歲女童案件,八童被裁定毆打及勒索等六罪成立,犯案時年僅13歲、在童黨中年紀最輕的女被告,其代表大律師為潘英賢。

親友到醫院認屍。(王譯揚攝)
警方將死者個人物品帶走。(王譯揚攝)
仵工將潘英賢遺體移送殮房。(王譯揚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