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去年有約1.4萬個開放式廚房 消防:業主每年要自費檢查安全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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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晚至,家居大掃除之餘,同時要注重家居安全。消防處今早(10日)就開放式廚房單位的消防安全舉行記者會,去年全港有約1.4萬開放式廚房單位,截至今年1月,當中八成已完成檢查,其餘單位尚待跟進。消防處提醒,雖然大廈管理處需要協助及提醒業主為單位檢查,但最終責任仍是業主負責。

助理消防區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羅嘉欣呼籲,業主盡快完成按年檢查消防裝置,鼓勵管理處協助業主檢查,亦提醒業主可以預先找合資格承辦商報價,每戶檢查費用由幾百至幾千元不等。(余俊亮攝)

根據屋宇署的《2011年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開放式廚房設計的住宅單位須配備煙霧偵測器、消防花灑頭、全高度緣牆,不得被拆除或阻礙,有關裝置每年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一次。

消防處提醒,開放式廚房缺少耐火結構包圍,即防火牆及防火門等,故單位內及樓層走廊均需安裝煙霧偵測器。(余俊亮攝))

開放式廚房設計近年興起,亦有不少納米單位因面積限制而使用開放式廚房,但消防處提醒,開放式廚房缺少耐火結構包圍,即防火門等,故單位內及樓層走廊均需安裝煙霧偵測器,單位內的煙霧偵測器須在距離爐頭的一米範圍內,廚房爐頭對上的天花亦需安裝消防花灑頭,有關裝置並須接駁至大廈火警警報系統,及消防通訊中心。

檢查費幾百至幾千不等

高級消防隊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梁威霆表示,至於可否明火煮食,則要視乎大廈公契。助理消防區長(消防設備專責隊伍)羅嘉欣呼籲,業主盡快完成按年檢查消防裝置,鼓勵管理處協助業主檢查,亦提醒業主可以預先找合資格承辦商報價,每戶檢查費用由幾百至幾千元不等。

消防處目前已發出約1,000封警告信,指有關業主在12個月內未提交年檢報告,故發出警告信後,若業主未採取跟進措施,可被檢控及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