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影少女謀殺案 陪審團一致裁被告謀殺罪成 官指案件恐怖無人性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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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相約15歲少女到旺角寓所「私影」,疑因不滿少女沒換上他準備的聖誕服飾,涉嫌用茄汁樽狂扑她頭,再用膠紙封她臉及頭、綁手腳及用尼龍繩箍頸,然後向她狂灌鹿茸大補酒,並把少女放入行李箱並帶到酒店,在少女毫無反應下非禮、性交甚至肛交。無業漢否認謀殺,自辯稱當時精神病發,更指神說他只犯誤殺。5男2女陪審團今早11時半退庭商議,約兩時半已迅速達成裁決,並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形容案件恐怖無人性,把案押後至周五判刑,但明言被告難逃終身監禁的刑罰。

死者郭惠明往私影時遇害。(網上圖片)

37歲被告劉璋輝被控於2014年12月8日,謀殺私影女模特兒郭惠明(15歲)。

官質疑社交媒體是否有警告年輕人

法官指本案是沒有人性及恐怖的謀殺案,被告對郭作出令人嘔心的侵犯,為人冷酷無情,案發時引誘郭到其住所並大肆襲擊,定必會判他終身監禁。法官又提到被告透過社交媒體認識郭,並要求控方確認有關的社交媒體有否警告年輕人,特別是防範如被告這樣的人。

調查人員:天有眼

控方提到被告過往沒有案底,具文憑程度,被捕時曾向警方表示沒有精神病。

本案為第二次審訊,據了據,死者的家人在審訊其間一直心情沉重,並關心案件發展,而調查人員亦樂見被告罪成,直言感到「天有眼」。

在少女失知覺後再性侵

控方開案陳辭指,案發當天下午,郭應約與被告私影,並協議500元拍攝2小時。被告之後帶郭到他其旺角甘芳街住所,因郭不願換上聖誕服飾讓他拍照,他便用一茄汁樽扑打她的頭,又用膠紙及索帶綁她手腳,及用索帶勒她頸,再用膠紙包封她的頭及臉。被告並指曾向郭灌中國酒,到她失去知覺後,被告便脫掉郭的衣服,並對她的私處施行暴力侵犯。

被告劉璋輝用來把死者屍體運走用過的行李箱。(梁芷君攝)

被告自爆曾兩度姦屍

控方指郭當時可能因頸及喉嚨被紮,且口鼻被蓋,最終窒息致死。被告又發現郭沒呼吸心跳後,將她塞進行李篋內,帶到旺角豪畔酒店,期間因為「咸濕」及「唔想嘥」而曾兩度姦屍。

自辯稱神說他只犯誤殺

被告自辯時指,被捕後便遭還押小欖,又指神說他犯了誤殺,叫他堅忍受審,並說有閉路電視拍下案發過程,「睇返就知係精神病人做」,不知為何沒呈堂。

案件編號:HCCC36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