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迅奇未交代有否收取前期設計費用 《傳真社》:或違業界指引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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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故宮博物館落戶西九後爭議不斷,近日又爆出政府早於向西九管理局董事局簡報設計前4個月,已聘用嚴迅奇開展故宮博物館的設計工作,令公眾質疑事件是否涉及偷步。不過,當事人嚴迅奇及西九管理局,都無透露前者的顧問費涉及多少。
《傳真社》再引述建築業界人士指,建築師學會內部指引規定建築師只能在收取費用後,才可提供詳細設計圖則,但嚴迅奇參與設計長達半年,其間又多次與西九管理局開會,若未收取費用是不正當的做法,或違反業界指引。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承認於去年六月已委約嚴迅奇,就原本建設大型表演場地和展覽中心的地段進一步研究。(資料圖片)

根據建築師學會出版的《專業操守守則》,建築師只能夠在收取費用後才可提供詳細設計圖則,否則最多只可以提供不多於3張A4紙的設計構思(Inception design),傳真社引述建築業界的人士指,是為了避免業界出現惡性競爭、有建築師會「頂爛市」而制訂。

根據《受邀提交建築顧問建議指引》,清楚列明凡沒有提供報酬的建築顧問建議邀請,只能提供不多於3張A4紙、比例不大於1:500的建築位置圖、空間關係圖等。(傳真社圖片)

料至少涉款數百萬元

然而,嚴迅奇的許李嚴建築師事務所參與故宮博物館設計長達半年,期間多次與西九管理局開會和修訂設計,更向西九管理局提供內部繪畫的結構圖,若然嚴迅奇沒有收取過任何費用,是違反業界指引,屬不正當的做法。《傳真社》引述數位於行內屢次獲獎的資深建築師估計,若嚴迅奇率領各2名建築師及繪圖員進行研究,收費最少涉及數百萬。

消息人士認為這反映3個可能性,「他可能一早知悉設計工作將單一招標、一定由他負責,所以願意不按行規做事。」亦有機會是政府已支付自6月以來的委約費用,第3個可能性則是6月的聘用屬於另一份合約,而先後於6月及11月的委託中,未有公開招標便委任嚴。不過,亦有部分合約是不涉及交易金額,但一樣會詳列服務要求及細節,這類合約常見於政府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

傳真社昨早(7日)於嚴迅奇寓所門外等候,嚴於下午1時驅車離開時並未有回應記者提問。《香港01》就事件先後向西九文化管理局及許李嚴建築師事務所電郵查詢,惟截稿前仍未收到回覆。

傳真社於昨日在嚴迅奇寓所外向他查詢,但嚴未有回應。(傳真社影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