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戰23條立法 陳文敏:港已完憲制責任 梁美芬:說法不現實

撰文: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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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戰進行得如火如荼,新一屆政府誕生後會否就是《基本法》23條立法重新啟動的日子?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於一個討論《基本法》23條的論壇上指出,本港現行已有法例涵蓋23條欲規管的範圍,香港實際上已完成23條的憲制責任,而同場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直指陳的說法不現實,並稱在港獨思潮下,若不就23條立法,難以令中央對香港有信心。

陳文敏表示,本港現行法例已涵蓋23條欲規管的範圍,香港實際已完成23條的憲制責任。(林若勤攝))

陳文敏出席香港大學一個討論下任特首應否為廿三條立法的論壇時指出,本港現有的《刑事罪行條例》中的叛逆、叛逆性質、煽惑叛亂、煽惑叛離、煽動意圖、煽動意圖行為,以及《社團條例》,已規管23條欲涵蓋的範疇,即叛國、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煽動叛亂、禁止外國政治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及禁止本地政治組織與外國政治組織建立連繫。而《基本法》僅列明本港需就23條自行立法,沒有規限以任何方式立法,「我哋講緊唔係香港冇履行廿三條嘅憲制責任,反而就話而家嘅法例係咪足夠,而家嘅法例係咪寬鬆...呢個唔係憲制責任問題,係法律修訂問題。」

梁美芬及何君堯聯署要求政府就高院裁決上訴。

同場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為23條立法的關鍵在於公眾是否信任政府,若政府民望如現屆般低落,連《版權(修訂)條例》也無法通過,更遑論23條。

同場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認為,隨著近年港獨思潮冒起,若不為23條立法,勢難令中央政府放心,並變得憂慮,「你話唔做都得,咁你覺得(中央)信心大咗定細咗?」她質疑陳文敏的說法,有如將頭埋入沙堆,並不現實。

梁美芬又建議,港府他日決定為23條立法前,應先做好公民教育,向公眾解釋立法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