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衝擊公民廣場案放棄上訴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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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左)、羅冠聰(中)及周永康(右)三人原定於下周就衝擊公民廣場案上訴,據悉三人決定放棄上訴。(資料回片)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在雨傘運動前夕發起衝擊公民廣場,從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並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三人原定於下周就案件上訴,據悉,三人已決定放棄上訴,並已獲法庭正式批准,而司法機構網頁資料,亦已沒有再顯示該案的排期。

三人被控於2014年9月26日,在政府總部外,發起重奪「公民廣場」,從而牽起雨傘運動動序幕。

三人去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黃、羅二人分別被判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而周永康就因為已獲外國大學取錄,被判入獄三月,但緩刑1年。

三人原本有就定罪提出上訴,原定於本月22日在高院審理,但近日法庭資料已不再出現排期資料。據悉,他們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放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