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外母逼簽不平等條約 台準新郎:婚禮當天叫簽 撕給妳老母看

撰文:朱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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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糾紛一直是婚姻難題,當世人總對「野蠻奶奶」見怪不怪時,原來「野蠻外母」才是「終極大佬」!一名台灣準新郎日前發文炮轟未來外母,指婚前有日到女方家吃飯,詎料未來外母擔心女兒遇人不淑,竟於飯後拿出一張「婚後財產同意契約」讓樓主簽署,令他勃然大怒,豪言若結婚當天叫他簽,自己會「在30桌所有人面前撕給妳老母看」。

台男發文炮轟自己未來外母,指結婚前未來外母竟於飯後拿出一張「婚後財產同意契約」讓樓主簽署,令樓主勃然大怒。(fb專頁「靠北女友」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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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昨晚(16日)於facebook專頁「靠北女友」發帖,指自己還剩一個多月便和女友結婚,惟日前到女方家吃飯,飯後收拾碗筷時未來外母突然拿出一張「婚後財產同意契約」讓樓主簽署,條款包括以下三條:

一)婚後xxx(樓主姓名)同意拿每月薪水2萬台幣(約5,281港元)孝敬女方的父母
二)買房只能由夫妻共有,房貸男方全數負責
三)若離婚,男方xxx(樓主姓名)無條件放棄房子所有權

樓主聽後不懂如何反應,希望未來外母給他一點時間考慮。而她則表示知道這令樓主感到「很不舒服」,惟「女兒很怕遇到不負責任男人」,此舉只是為了保障女兒,並回覆「等主桌(喜宴上)我會請主證人用正式書面給你」。

樓主於帖文炮轟此「婚後財產同意契約」毫不合理,指婚禮的喜帖、喜餅、場地、婚車等都準備就緒,直言現在逼他接受這契約,感覺就像遇到詐騙集團。他更嘲諷未來外母是否飾演偶像劇中的角色,揚言若8月結婚當天叫他簽該份契約,他會「在30桌所有人面前撕給妳(未婚妻)老母看」。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紛紛留言狠批未來外母離譜,「明明就自己貪財還說怕女兒遇到壞人」,感覺像「把女兒當東西在販賣」。亦有人認為結婚一事本來就是你情我願,不解為何男方要做「蝕底」一方;而且男方父母也要孝敬,如若他不是月入豐厚,將來開支難以負荷,放棄婚姻會更為合理。

另外亦有留言建議樓主可草擬另一份合約給女友簽署,條款包括婚後要跟男方父母同住、婚後所有水電煤費和孩子的教育費用全由女方支付,女方發脾氣出走要調轉加倍支付男方,以及誰有外遇房子便歸對方所有,最好更是結婚當天男女雙方一起坐在主桌簽合約,以保障大家利益,令其他網民笑翻。

疑似樓主其後以假帳戶於留言回應,指契約還有其他同意事項,惟這三點最誇張最不合理。對於有人以他沒附上契約照片為由懷疑他作假,他反駁稱「若能上傳我幹嘛匿名靠北女友」,更擔心現今網絡發達,母女二人有可能因感丟臉想不開而自殺,令結婚「不就升格冥婚?」最後更直言「只要身份證配偶欄還是空白,悲劇還能阻止」,暗示他已決定放棄婚約,只是怕女友會接受不了。

(facebook專頁「靠北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