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做什麼來說服我請妳?」 台女移民澳洲4日 酒店面試遭性侵

撰文:李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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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能做什麼來說服我僱用妳?(what can you do to convince me to hire you?)」台灣一名29歲女子移民澳洲僅4日,就到達爾文的潘達納斯曼特拉酒店(Mantra Pandanas)應徵房間服務員,期間負責面試的布萊德斯(Ruel Lizardo Baradas)重覆問她上述問題,但結果竟是34歲的布萊德斯對該名台灣女子做了不該做的事,兩度進行性侵。

「換我來替妳按摩,讓妳舒服」

案件近日在北領地最高法院開審,布萊德斯被控兩項強逼性交罪。控方指布萊德斯頻頻試探地問女事主:「妳能做什麼來說服我僱用妳?」由於女事主英文不太流利,因此面試全程透過手機「中譯英」與對方溝通。

布萊德斯後來在覆歷中發現女事主曾從事按摩行業,於是提出按摩要求,享受完後,他說:「現在換我來替妳按摩,讓妳舒服。」女事主無奈下勉為其難同意,布萊德斯卻在她轉身後脫去其褲子兩度性侵。

懷疑性侵事件發生在達爾文的潘達納斯曼特拉酒店。

布萊德斯的辯護律師在庭上稱,女事主必須提出「不同意性交」的證據,並謂:「妳可能不喜歡他,可能認為他很猥瑣,可能認為他背叛妻子,所有這些都可能是事實,但就與案件無關。」控方強調,布萊德斯曾對女事主說「妳很漂亮,我喜歡妳」,而她將提出更多證據證明確實不願意和對方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