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迎新營撞正投票日 被指只顧玩樂 學生會:專車接同學離營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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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選舉臨近,9月亦適逢各大專院校舉辦迎新營的時節。有網民在facebook專頁「CityU Secrets」發帖,指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所舉辦的迎新營,第二日營期碰上立法會選舉投票日,質疑學生只顧玩樂,對此表達不滿。

有人在網上平台表達對城大學生會與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撞期的關注。(網上截圖)

接載至沙田及紅磡站

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為9月4日,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所舉辦的迎新營,營期橫跨投票日即9月3日至5日。面對網民質疑在選舉關鍵時刻仍然玩樂,自稱迎新營營長的鄔同學留言解釋,籌委「將會預備旅遊巴接載投票同學往來營地及至紅磡及沙田火車站」,而且「提醒並主動告知報名同學有關安排」,如果同學有參與投票的額外要求,承諾必定會盡力配合。

鄔同學留言解釋會安排旅遊巴接載投票同學,來往營地及港鐵站。(網上截圖)

「一直堅持發揚民主精神」

他解釋,營期由上屆委員預留,迎新營籌委會亦在本年4月倉促成立,已無合適營期及足夠容納學生的營地可選,強調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一直堅持發揚民主精神」,會盡力配合有意投票的迎新營參加者。

就學生會提供旅遊巴接載選民有否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廉政公署回覆《香港01》指不評論個別事件。

由第三十一屆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迎新營招募工作人員的短片可見,營期的確橫跨立法會選舉投票日。

條例:純綷為方便選民則不受限制

根據廉政公署編製的《廉潔立法會選舉資料冊》,免費車輛接送服務可能屬於《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所指的「利益」。但是,假若免費車輛接送服務並非由候選人或其支持者提供,安排純綷為方便選民,當中沒有促使或阻礙任何候選人當選,也沒有誘使選民投票予某(些)候選人或不投票予某( 些)候選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並沒有對此施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