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華拒接收猶太難民 歷史上美國曾6次嚴控外國移民入境

撰文:吳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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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特朗普聲稱「防止恐怖分子進入美國」,下令禁止伊拉克、敘利亞、伊朗、蘇丹、利比亞、索馬里及也門共7國公民入境,為期90日,並會暫停美國接收難民計劃120日。
然而特朗普不是破壞美國自由的始作俑者,歷史上美國也並非移民或難民樂土,更曾實施6次針對非美國人的入境限制。

《排華法案》嚴格限制華工數量。(網上圖片)

   排華法案剝奪華人權利

美國歷史上最為臭名昭著的限制移民措施,要數1882年由時任美國總統亞瑟(Cheser A. Arthur)簽署實施的《排華法案》(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當時美國飽受高失業率困擾,政府就把矛頭直指華工。《排華法案》禁止所有從事採礦事業的華人勞工進入美國10年,非經正當途徑進入美國的華工,將依美國法院判決遞解出境。不過1880年11月17日前進入美國的華工出境後仍可重新進入美國。這也是美國第一部嚴格控制特定國家移民的法案。

《排華法案》後來又經過幾次重大增修,對華人入境條件越趨嚴苛。如1888年的《斯科特法案》(Scott Act)規定,華工出境後,不管是否持有美國證件,均不准回美。非華工如學生、教師、商人、外交官和旅遊者,出境後回美必須經由原出境港口,方可重新入境美國。1892年《吉爾里法》(Geary Act)又規定:延長法案執行10年,並規定華人必須隨身攜帶居住證,違者遞解出境,華人無權依照《人身保護法》獲得保釋。1902年更把實施範圍擴大到當時屬美國統治的菲律賓。1904年,國會更把《排華法案》無限期延長。

限制華人入境措施直到1943年,同盟國在埃及首都開羅召開會議前才取消。所有歧視華人的政策直到1965年美國新移民法實施後才完全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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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或許不是國歌那片「自由之地」。(路透社)

   二戰期間限制德國猶太人入境

二戰期間,猶太人被納粹黨人追捕,有統計指近1100萬猶太人變成納粹下的遊魂。如同特朗普,時任總統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擔心有納粹分子混入猶太難民當中,威脅美國安全,限制每年德國籍猶太人入境人數不多於26000人。

限令造成大批抵達美國的猶太人需要折返歐洲,最為著名的是1939年6月,美國當局不允許載有937名大多屬於猶太人的聖路易斯號(St Louis)郵輪泊岸,需要重返歐洲。最後有超過25%乘客死於納粹屠殺下。

除此以外,美國還曾經在1903年限制無政府者入境、1950年禁止共產黨員入境、1979年伊朗革命後禁止伊朗人入境等。最近一次是在1987年美國禁止HIV呈陽性的外國人入境。喬治布殊時期已經推動廢除此項禁令,最終在2009年由奧巴馬廢除。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