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榮鏗提私人草案令防賄條例適用於特首 促林鄭兌現競選承諾

撰文:馮巧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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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指出,候任特首林鄭月娥在競選時承諾就防賄條例作出修改,希望她可以展現誠意,在上任一百日內展開工作。(資料圖片)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提出兩條私人條例草案,提出修訂《2017年防止賄賂(修訂)條例草案》,以及《2017年廉政公署(修訂)條例草案》,令防賄條例適用範圍延伸至行政長官,以及令廉署可以獨立運作,藉此挽回香港廉潔的形象。他在上星期三收到法律草擬專員發出的證明書,表示兩條草案符合議事規則及香港法例的一般格式。

郭榮鏗去信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廖長江,要求在立法會復會後,在委員會中討論自己兩條私人草案。他指出,候任特首林鄭月娥在競選時承諾就防賄條例作出修改,希望她可以展現誠意,在上任一百日內展開工作,強調如果有人指是因為憲法問題而做不到,都是狡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