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金紫荊】示威者被扣留逾17小時 黃之鋒或申請人身保護令

撰文:李偉欣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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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及社民連等組織的26名成員,昨午(28日)爬上金紫荊銅像示威,至晚上被警方陸續拘捕,送到北角警署。眾人被捕逾17小時,至今仍未釋放,兩名香港眾志成員蔡俊賢、學生黃子悅在羈留期間不適送院。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會見律師後發表聲明,指若警方再不釋放抗爭者,將會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立即結束無理拘押。

被捕的26名示威者,包括兩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羅冠聰至今被扣留逾17小時仍未獲釋。(余俊亮攝)

香港眾志、社民連、人民力量和大專政關的26名成員,昨日傍晚「佔領」金紫荊銅像,直至晚上約8時起被警方陸續拘捕,各示威者至今被拘留在北角警署逾17小時,仍未落口供。兩名香港眾志成員蔡俊賢、學生黃子悅在羈留期間不適送院。

黃之鋒:再不釋放將申請人身保護令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會見律師後發表聲明,不滿警方扣留行動者逾17小時,仍未落口供,認為情況極不尋常,質疑此舉是拖延時間,阻止他們再作抗議。黃之鋒預期,警方打算將其扣留48小時後,在7月1日將他送上法庭處理,以阻止他參加七一遊行。他揚言若警方再不從速放人,會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要求立即結束無理拘押。

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被警員合力抬走。(資料圖片)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表示,有內部消息指,警方或扣留兩名立法會議員長達48小時,他質疑警方扣留的動機,稱昨晚示威者只是進行一般抗議,促請警方盡快作出合理解釋。

據了解,黃之鋒等人被捕17小時後,除了仍未落口供外,警方帶他們到警署後,完全無展開正常程序,例如在檢查身上財物時,突然又停止,惟無警務人員能解答到何時執行應有程序。

另外,香港眾志、社民連及人民力量今午會到北角警署外聲援,要求警方盡快釋放所有被捕人士,多名自決派、民主黨及公民黨議員將會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