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遭投訴校方裁不成立 教育局卻發警告 申覆核求推翻局方決定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一名鄧鏡波學校時任化學科老師,稱因學生欠交功課,多番提醒不果,遂記該學生的缺點。惟學生的姨丈、東華三院吳祥川紀念中學校長黃振裘則反指老師遺失學生的試卷等,並向校方和教育局投訴。校方經調查後,認為黃的多項投訴不成立。老師及後卻收到教育局的信件,指其處理事件不當,及後更發出警告信。老師質疑教育局程序不當,沒有給予解釋的機會,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局方的決定,法官高浩文以書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申請人為郭潤同(譯音),答辯人為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申請書指,因應疫情肆虐,郭當時任學的鄧鏡波學校於2021至2022年學年,透過「Google Classroom」進行網上教學,郭亦以此方式授課。惟一名學生拖欠兩份功課,包括一份測驗的改正。

申請人於去年6月收到教育局的信件 指他處理該事件不專業

郭於2022年4月23日,透過校內系統向該學生記缺點,並列明理由是「欠交化學科功課」。該同學則回覆「我好似冇返學,冇做到quiz」,和「你冇派比我」,該學生的姨丈、即東華三院吳祥川紀念中學校長黃振裘,隨即聯絡郭,並在電話中多番投訴對方。黃振裘先指該學生沒有出席課堂,當郭回覆紀錄顯示學生有上課,黃則改口,指郭遺失學生的試卷,和拒向學生派發作業。

黃振裘其後亦向教育局、辦學團體和平機會投訴郭。校方其後調查,裁定黃振裘的多項投訴不成立;而黃振裘指郭未有就學生欠交功課,及時通知其家長,校方則裁定屬不適用。

郭其後到另一中學任教,惟教育局於2023年6月向郭發信,指郭處理該事件不專業。至本年1月,局方向郭發出警告信,並指若郭重犯,或會被取消其教師註冊資格。惟郭指,局方指他處理事件不專業,以及出發警告信,屬程序不當,未有給予郭機會作出解釋。此外,局方在沒有足夠證據下,作相關決定。郭因此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局方的決定。

案件編號:HCAL67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