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送斷片醉娃回家涉乘機強姦 女事主短訊疑被誤讀為示愛訊息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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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重達72公斤女子,在朋友的慶生派對上喝至「斷片」,之後僅記得她回家並在她的房間內被一名廚師強行性交。而她在家被侵犯時,她的弟弟曾入房目睹二人行為告知母親,廚師即穿衣離開。女子事後報警稱遭強姦,廚師卻否認指控,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女事主稱,對發生事情無印象,只記得見「自己畀人搞緊」及見到被告容貌,並強調不同意性交。辯方律師卻指事主曾向被告發「$4AI」短訊,來自湖南的被告解讀是示愛訊息,事主否認。

被告謝嘉倫否認強姦酒醉女事主。(陳雯慧攝)

女事主為朋友慶生喝至「斷片」

23歲的被告謝嘉倫否認一項於2015年8月29日強姦女子X的罪名。

控方的案情指,X和被告案發前9日透過一名朋友介紹相識。案發前一天,他們和一班友人,到X家居附近一個平台為一名朋友慶祝生日,更一同喝下兩樽綠茶溝威士忌飲料,X酒醉至「斷片」,只斷斷續續記得自己獨自回家,但找不到門匙,曾致電男友及被告,入屋後記得被告曾將陽具插入她的陰道,她有叫被告停止,但他沒有理會。

事主弟入房見被告與事主有動作

控方估計兩人性交時間發生在8月29日淩晨2時半至3時半;同時X的弟弟當晚約凌晨2時就寢,但聽到有人開門的聲音,便打開大門看見滿身酒氣的X,而被告扶着X入屋,兩人之後便進入房內。20分鐘後X放在客廳的電話不斷地響起來,弟弟出房查看,打開X的房間,看見X和被告全身赤裡,X的面向上,打開雙腿,而被告則面向X,在X兩腿中間移動身子。

母發現欲報警 被告即穿衣離開

弟弟即走向母親房間要求協助,X母即大喝,更出房門打算報警之際,突然房門鎖上,數分鐘後被告穿回衣服逃走。同日早上X對事件不記得,最後被告在WhatsApp指他們有性交,因X知道被告有射精,擔心自己懷孕,最後由被告購買了事後避孕丸。X最終於同日晚上報警。被告於8月30日被捕。

被告認對事主有好感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對X有好感,當晚有和X性交,期間X有多次拒絕,但他沒有理會,在性交過程中曾遭X的父母撞破,另他無用安全套,他有在手上及內褲射精。

女事主驚醒見畀人搞緊

女事主X作供指,她因當晚喝醉酒「斷片」,對當日在她房間發生事情無印像,只記得她聽到開房門聲,房門曾打開十秒,很光,「我發現自己畀人搞緊」,並看到被告的樣貌,但跟着她全身無力,「之後(我)斷咗」。被問及見到被告的樣,X有什麼感覺,X回應:「無感覺,因為全身無力」,但強調自己不同意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辯方指事主發「$4AI」訊息向被告示愛

辯方盤問時透露,被告是湖南長沙人,指X當晚曾發出一個「$4A I」訊息予被告,律師指「$」即英文「DOLLAR」,在上海話的「阿拉」發音相似,全句意思是「阿拉示愛」。但X不同意,並指是她按錯門牌數字,又稱她的普通話還未流俐到示愛。辯方續指,被告曾向事主發出「THANK YOU. I LOVE YOU」訊息,X即稱她討厭內地人,不會和內地人交往。

辯方指事主體重達72公斤

辯方又指,X常和被告在WhatsApp交談,又透露她因身材問題,遭同學欺凌。律師又指,事主在酒吧任DJ打碟,善於交際、打扮合時又好看,在被告眼中是一名年輕漂亮的女子,但體重達72公斤,X無奈答:「係掛。」

事主翌日短訊問被告詳情

庭上又讀出事主與被告在事後一天的短訊對話,期間事主稱不記得發生何事,又問被告如何入屋等,被告則透露可能在事主體內射精。事主稱,被告當晚並買了一包藥,放在她門外,她不知是甚麼,但仍服那包藥。她當晚與一名男性朋友商量後,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HCCC 15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