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強迫症女子到處扮老師 迫補習再偷錢 認盜竊訛騙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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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強迫症的女教師,因訛騙家長被判監,前年出獄後4個月,又再重蹈覆轍,包括訛稱是補習老師要幫學生補習,之後又偷學生家長金錢,應徵補習社導師時又隱瞞案底,並偷走學生名冊並致電家長,指其子女成績差等。前女教師今(18日)承認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共7項控罪,索取背景及精神科報告後,將於8月8日判刑,期間須還押。

被告劉靜兒承認4項盜竊、1項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2項欺騙手段取金錢利益。(資料圖片)

被告劉靜兒(33歲)承認於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25日期間,犯下4項盜竊、1項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2項欺騙手段取金錢利益。她過往曾以類似手段犯案被判入獄,2015年8月6日才出獄。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患有強迫症,2012年首次求診青山醫院,現時仍須服藥。辯方指被告十分擔憂要還押小欖,怕會對被告帶來很大衝擊,故不想索取精神科報告,又指今年5月已曾索取精神科報告,惟法官認為需要為被告再索取精神科報告。

自認補習老師入屋教人

案情指,被告在2015年12月,曾與其中一名女事主搭訕,並問得事主住址,在事主離家時,到其家向事主兒子聲稱是來為他補習,補了一個小時多後,收取對方900港元,又借故引開對方,乘機盜去對方家中的9100港元。

補習至午夜再坐地起價

被告之後再向4個家庭訛稱是其子女學校的老師,成功騙得事主准她為子女補習後,被告在其他名事主家補習至午夜,離開前收費時突然坐地起價,由時薪150元要求改以250元收費,要求對方給予6000港元月費等,惟不成功後離去。

被告又隱暪案底應徵補習教師,及在應徵另一間補習社時,偷走載有學生資料的手册等,並致電家長指其子女成績不好。

案件編號:DCCC69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