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湖橋念劉曉波著作 社工涉尋釁滋事被公安帶走 收集指摸、血液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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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月中因病離世,終年61歲,社工兼基督徒呂智恆趁昨夜(19日)「頭七」,在羅湖橋朗讀劉曉波著作,結果被公安帶走。呂智恆接受《香港01》訪問時憶述在羅湖橋的事發經過,他指當時香港警察以禁區為由要求他離開,惟當他走到羅湖橋近深圳的橋尾,有公安把他帶走,更指他涉「尋釁滋事」查問逾6小時,期間收集了指摸、血液DNA樣本。

呂智恆經歷漫長的半個夜晚,終於在凌晨約兩時,由多名內地公安「護送」皇崗返港。他表示,昨日晚上7時許與「蒞地基督徒」成員經羅湖口岸出境香港,在成員拍攝下他在羅湖橋靠港的一端開始宣讀《零八憲章》及《我沒有敵人》陳述書。他說,宣讀五分鐘後有香港警察上前了解,本欲阻止他在禁區示威,但當知道呂智恆願意前行離開,警察向橋邊另一端戒備的深圳公安「打眼色」:「好似有人特登將個香港人交畀公安處理。」

呂智恆稱,當他走至羅湖橋近深圳的橋尾,多名穿制服公安帶他到內地大樓羈留室等候,過程中無人講解帶走原因。後來有公安告之他涉犯「尋釁滋事」。羈留期間他被質問有關劉曉波、習近平訪港及傘運等問題,又被要求寫悔過書,未安排晚膳,但有食水及可上廁所。他重申,在進入內地範圍後未有舉牌或朗讀,未知何來「尋釁滋事」,而公安未沒收他的回鄉證,只收集了指摸、血液DNA樣本。

呂智恆於羅湖橋上宣讀劉曉波著作。(蒞地基督徒提供相片)

禁用電話 失聯逾6小時

呂接受《香港01》訪問時稱行動前有心理準備,最壞情況會被無限期拘禁,「但中國少一個有良知的人,香港便會多十分危險」,想以自身安危與香港人的良知賭一舖。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認為,警方應交代要求被撞的車輛停下或慢駛的目的。(資料圖片)

邊界警察應保障言論自由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稱《基本法》賦予港人言論自由,只要是經和平方式表達,便應受到執法人員的保護,但事件中呂若在香港境被內地人員帶走是「不能接受」。他不排除有內地人員未清楚橋上的邊界及許可行為,而香港警察與入境處應分別向內地部門了解有沒有人員「越境」及「執行職務」,並向公眾澄清,強調邊界及權力的界線。

09年羅湖橋聲援劉曉波 內地警越界撞人入深圳

2009年12月劉曉波被內地部門拘捕後,約20名香港人到羅湖橋抗,包括兩名記者在6人被內地人員帶走。警方翌日先以「內地執法人員沒有跨境執法」,一日後澄清為「沒有看到有內地人員跨境執法」,但警方對便衣男撞人入深圳邊界及搶標語則無異議。保安局曾表示,邊境管制站絕不應用作示威地點,通過羅湖邊境管制站往來人流衆多,為保障過境人士安全及管制站運作暢順,任何人士都不應在邊境管制站內進行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