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警員涉「抄牌」識女仔 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投訴進行調查

撰文:黃煒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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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自稱「CID」警員被指藉「抄牌」識女仔,挪用市民個人資料「公器私用」!有網民投訴指一名便衣警員涉於機舖門外查身份證期間,記低其女朋友的電話號碼,私下利用該電話號碼騷擾其女友,事主其後向投訴警察課和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警方投訴警察課確認接到投訴,正處理事件,現階段不宜置評。

網民上載男警與女友的WhatsApp截圖,對方經短訊表露警察身分。(網上圖片)

日前一名網民於討論區上發帖,指其女友與另外4名友人於新界北區一間機舖外被一隊便衣警員查身份證,其間一名警員記低她們5人的個人資料和電話號碼。事主的女友不以為然,認為警察記低個人資料屬正常程序,豈料該名警員翌日私下Whatsapp事主的女友,不斷詢問她的感情狀況,當得知她與事主為情侶後,即轉為追問她及其男友的住址、職業等個人資料,又稱:「你當我冇問過啦,你唔洗(使)同你d fd講返話我有搵你。」據了解,涉事警員據稱隸屬新界北警區刑事偵緝探員。

根據《警隊條例》,警員於任何街道或其他公眾地方,可合法地截停及要求可疑人士出示身分證,需要時更可扣留及安排搜查。不過有網民指,涉事警員的做法或偏離職務範圍,可能涉及以公務身分取得女子聯絡號碼作私人用途的濫用職權。

事主最終於今(20日)分別向投訴警察課和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警方回覆查詢時證實,投訴警察課已接獲相關投訴,會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作評論;私隱專員公署亦確認接獲相關查詢,於未了解事件的具體詳情前,暫不會就個別個案或個別人士的行為作出評論。

監警會主席郭琳廣(左)及副秘書長(行動)梅達明。(邱靖汶攝)

翻查資料,監警會副秘書長梅達明曾於4月的記者會表示,監警會平均每年均收到1宗有關「抄牌」交友的投訴,曾有個案指警員透過「抄牌」認識女友,但拍拖幾年後分手,後遭對方投訴。他當時批評涉事警員不但未妥善處理他人個人私隱資料,行為也不專業、不恰當,稱「絕對唔可以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