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懲教署職員PTU總部三度強姦非禮智障女工 認罪候判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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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發生駭人強姦案,前懲教署職員擔任匡智會管工期間,向一名輕度智障的90後女清潔工施淫虐,在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監工期間,於職員休息室、儲物室內三度強姦及非禮女工。該名清潔管工今於高院承認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名,還柙至8月28日判刑,以候其心理、精神及事主創傷等報告完成。

被告梁松堅承認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資料圖片)

認罪的被告梁松堅(56歲),中三程度,曾於懲教署工作,曾任職保安員及清潔工,被捕時與前女友居於黃大仙區,今日認罪時獲10名親友到庭支持。

控方透露,現年26歲的女事主在案發後,其父母拒絕警方要求,讓女兒作一份創傷評估報告,希望法庭理解及作出命令。法官最後下令,在等候判刑期間要求索取被告的心理和精神報告、事主創傷評估報告、控方進一步案情摘要及一份關於匡智會口供,但若事主一方拒絕呈交創傷評估報告,須於8月26日前通告法庭。

被告案發時任女事主監工

案情指,患有輕度智障的女事主在讀書後,轉介匡智會繼續跟進其個案,並於2012年10月,被安排在粉嶺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擔任清潔女工,而被告則是匡智會高級管工,負責監督女事主。

女事主於2016年4月16日首次被侵犯,她和被告在機動部隊總部3樓一個職員休息室內,被告突坐在她身上,強吻她的嘴和面,強迫她「喜歡」他。

女事主投訴時曾示範下體遭插入

女事主雖然有推開被告,但被告不讓她走,她感到非常驚慌。女事主形容,被告當時下面好似伸延一些物品進入她體內;她又用一個公仔解釋,示範了被告用陽具插入她的陰道。女事主補充,被告用手掩着她的嘴,阻止她說話,並形容被告的很大力,令她感到痛楚。

 

被告示愛後霸王硬上弓

第二次強姦發生於同年4月16日,女事主和被告在警察機動部隊總部4樓一個儲物室內,被告突鎖上門,除掉自己及女事主的衣服,並向女事主說,他愛上女事主,但她斷然拒絕推開他,但被告卻霸王硬上弓,強迫與她發生性行為。被問及她是否同意與被告的行為,她搖頭。

女事主哭訴遭觸摸身體每一處

5月7日被告仍不罷休,又在儲物室將手伸入女事主的衣服內,試圖觸摸她的乳房,又以下體壓向她身體、強迫她除褲、用手插入她陰道。同日女事主向匡智會一名男職員發短訊指被告侵犯她,但見面後她不停哭泣,最後男職員找另一名女管工協助。女事主此時才哭訴,被告向女事主做了一些不喜歡事情,觸摸她身體每一部份。

事主投訴後被告即辭職

匡智會展開調查,並於5月9日與被告會談,不久被告即辭職;匡智會又在他位於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的職員儲物櫃內,找到一個未用過的安全套。5月20日被告被捕,其後被告承認在未經女事主同意下,強姦及非禮了女事主。

案件編號:HCCC 1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