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鳥告前經理人公司誹謗 指言論影響三成員感情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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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男子組合天堂鳥(BOP),早前與前經理人公司鬧合約糾紛,三名成員不滿該公司向傳媒發放誹謗及中傷他們的言論,並指該些言論失實,影響他們的感情、品格和及聲譽,昨入稟控告經理人公司誹謗,要求法庭下令禁制對方發放有關言,以及追討賠償、訟費等。

三人性格喜好各有不同,有問題即時攤出來講,組合多數存有的心病,應該不會在天堂鳥身上出現。(黃國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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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原告分別為葉灝基(Gordon)、歐鎮源(Tyrese)、許俊豪(Lincoln),被告為創富文化集團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被告於2017年5月17日向傳媒發放一份「創富文化集與組合天堂鳥合約的糾紛聲明」,嚴重傷害原告的感情、品格及聲譽,而這份聲明惡意捏造原告在事件的騷擾和刑事恐嚇的主謀,令他們損失。

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被告再發放這些誹謗聲明,以及要求被告賠償損失、懲罰性賠償、利息及訟費等。

案件編號:HCA 178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