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籍男涉搶劫鑽石案開審 放貨自爆「搶」回來 遇督察買家被擒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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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外籍男子,涉嫌先由三人以扑頭方式,搶去一名印度鑽石商人價值156萬,重逾1千克拉的鑽石,然後轉售給一名本地買家,交易時更向買家自爆「冒生命危險」,及用鐵通搶回來,惟該買家實為一名警務總督察。四外籍男先後被捕,他們否認搶劫及接贓等罪名,案件今(4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四外籍男涉搶劫及接贓鑽石,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資料圖片)

被告Nayab Amin、Adil Akbar、Akram Muhammad及Imran Muhammad,首三被告被控搶劫罪,第四被告被控處理贓物罪。搶劫罪指,首三名被告於去年3月18日在紅磡民裕街,連同其他4名身份不明人士,搶劫Nasit Arvind Kanubhai的一個袋子,袋內有8包約1100克拉的鑽石、收據和GIA證書文件。

第四被告被控的處理贓物罪,則指他於去年5月11日在尖沙咀千禧新世界香港酒店,知道或相信該585克拉屬於Nasit Arvind Kanubhai的鑽石是贓物,而不誠實地協助另一人將贓物保留、處置或套現。

事主帶貨見客遇襲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事主Nasit是一名印度商人,平日會由印度購入鑽石轉售給本地公司。去年3月18日,他約了一名熟客在紅磡傾生意,遂將價值20萬美金(約156萬港元)、總重逾1千克拉的8包鑽石放入皮包,隨身攜帶。

但Nasit在紅磡下車後,突然被人重擊後腦,倒地後再有多名男子用硬物襲擊他,搶走裝有鑽石的皮包。

Nasit被劫後,雖然全身多處疼痛,但因非常擔心鑽石的下落,隔了一日才去看醫生,醫生證實他的後腦有一處2厘米紅腫。

放售時自爆用鐵通搶鑽石

去年4月底,調查劫案的總督察透過一名神秘男子安排,喬裝鑽石買家接觸第一至第三被告,相約在九龍灣卡拉OK房見面。當時總督察看見7包連同證明文件的鑽石,首被告稱鑽石是在紅磡搶回來的,第三被告則補充他們用鐵通搶鑽石,並開價60萬港元。第二被告期間插嘴,稱鑽石是他們冒生命危險得到的。經過一番討論,第三被告最終殺價至40萬港元成交。

總督察扮買家交易時拘捕被告

警方安排於去年5月11日與被告交收鑽石,當日第一和第二被告相約總督察在尖沙咀千禧新世界香港酒店交貨,第四被告則把一個背囊帶到酒店交給第一被告,第三被告期間一直在酒店外守候。警方其後分別在酒店房和街上拘捕案中4名被告,次被告警誡下堅稱:「我冇做過」。警方在行動中起回價值103萬美元(約80萬港元)的鑽石,但未能尋獲其餘鑽石。

案件編號: HCCC11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