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皇酒家竊殺案 保安遭拳打推下樓兼尼龍袋套頭 被告稱一場意外

撰文:陳曉欣
出版:更新:

觀塘龍皇酒家5年多前遭爆竊,一名保安員被發現倒臥後樓梯受傷,最終不治。警方後來拘捕一名曾在該酒家樓下食肆任廚師的男子。該男子今(4日)在高等法院承認爆竊罪,但否認謀殺,高院就其謀殺罪開審。控方開案陳詞透露,被告因警報響起曾離開,折返時在停車場遇上保安員,他並告知保安員酒家被爆竊。保安員在後樓梯時遭拳打並推落樓梯,又被綁起手腳及用尼龍袋套著頭,送院後證實顱內出血。被告則到酒家第二次偷竊,他數天後被捕後時稱,事件是一場意外。

被告黃信霖(28歲,無業),被控於2019年12月11日,在開源道64號源成中心1樓1號後樓梯,謀殺夜間保安員陳春泰(65歲)。另於同日在上址2樓龍皇酒家偷竊3.1萬港元。

被告黃信霖承認爆竊,但否認謀殺。(資料圖片)
案發地點為在觀塘的龍皇酒家,當時仍在裝修。(資料圖片)
死者陳春泰被發現倒臥在後樓梯,手腳被綁,頭被尼龍袋套著。(資料圖片)
保安員陳春泰送院後被驗出顱內出血,搶救4天後死亡。(資料圖片)

被告曾在事發酒家樓下中菜館任廚師

被告承認兩項爆竊罪,案情指被告曾在涉案的龍皇酒家樓下的中菜館任廚師。他在12月10日晚至11日凌晨間,兩度潛入裝修中的龍皇酒家偷去1000元及一個內有3萬元的錢箱。

警報器凌晨3時響起

主控官在謀殺罪的開案陳詞指,死者陳春泰(下稱:陳)任夜間保安員,他與另3名同事案發當晚當值。在11日凌晨3時許,龍皇酒家的警報器響起,張姓副保安主管到場檢查,發現酒家門被打開了,便知酒家經理,該經理稱翌日會處理。

陳被發現倒臥後樓梯

張的下屬其後稱見不到陳,張等人四出尋找後,在後樓梯發現有人臥地,上身被紙皮蓋住,雙腿被綁。張揭開紙皮後發現一名身穿保安制服,衣服沾滿鮮血的男子,張隨即報警,後證實該男子是陳。

陳手腳被綁頭被尼龍袋套著

救護員到場時,陳尚有呼吸脈搏,但未能回應他人,救護員拿走套在陳頭上的尼龍袋,並解開綁住陳手腳的衣架和枱布。陳送院後被驗出顱內出血,在深切治療部留醫至12月14日不治。化驗給果顯示,陳的指甲上有強烈指向屬於被告的DNA。

被告警誡下稱是意外

被告在12月18日被捕,警誡下稱事件是意外,他無心為之,並在錄影會面直認他沒錢交租和借了「大耳窿」4萬元沒錢還,他沒想過會打死人。

遇上陳曾告知有人爆竊

被告又稱,他首次偷得1000元時警報器響起,他一度逃走,其後折返,在停車場還見陳時,並告知陳有人爆竊龍皇酒家。陳隨被告循樓梯上酒家,陳發現酒家的門被打開後表示要報警。

趁陳下樓梯時拳打並推陳落樓梯

被告趁陳下樓梯時,拳打陳約8下後推陳落樓梯,糾纏間再打了陳數拳。被告因為怕陳報警,用衣架和枱布綁住陳,用袋套住陳的頭掩蓋半臉,之後再到酒家偷走錢箱方離開。

被告事後告知友人去深圳紋身

被告的手機通訊紀錄顯示,被告在事發後對友人稱,他在深圳紋了身,因為他打傷了人,不想被認出。

案件編號:HCCC4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