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擁躉被指偷糖 官指不排除為尋母忘付款 上訴獲撤銷罪名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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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女護士與家人遊迪士尼樂園期間,取走一包價值118元的糖果後沒有付款,在16分後遭保安員截停,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名,早前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2500元。她於高院提出上訴,並上訴得直,法官今日在書面判詞指,上訴人過去兩年花費近8.5萬元,是迪士尼擁躉,不排除她當日為了找尋有聽障的母親,才一時未付款,因此撤銷定罪和刑罰。

上訴人彭淑琼在高等法院上訴得直,獲撤銷盜竊罪名。(資料圖片)

上訴人彭淑琼, 去年9月17日和妹妹、母親到迪士尼參加萬聖節活動,下午3時50分她在迪士尼美國大街的商店拿着涉案的糖果,之後再到不同商店索取貼紙,並在16分鐘後遭迪士尼保安員截停,她當時承認:「我再次忘記付款。」

母患聽障須緊隨

上訴人自辯時指,案發時她和妹妹、母親進入涉案商店,取出一包糖果,期間她妹妹到售賣汽球的店舖,而有聽障母親周圍走動,她必須緊隨母親,以免母親走失,並打算連同其他物品一同付款。

被發現時正取貼紙

原審裁判官在裁決時,推論上訴人存有不誠實及蓄意意圖不付款離開,但高院法官在書面判詞中指,無可否認上訴人是一名迪士尼擁躉,擁有白金咭,在2014年5月至2016年9月在迪士尼共花費85333元,她在被截停時正在涉案商店幾米外不遠處,正在索取貼紙,未進入迪士尼第二個區域,並沒有發現有任何不合邏輯、不合理及難以置信地方。

檢控可能影響了擁躉興緻

法官續說,上訴人過去一直良好品格,更是一名護士,致力服務社會,而且在過去兩年她已花費在迪士尼花費大量,法庭明白迪士尼對店舖盜竊政策是零容忍,但規矩始終有例外情況,檢控上訴人是一場悲劇,她是迪士尼擁躉,在迪士尼渡過不少時光,相信今次檢控會影響到她日後遊迪士尼的興緻。

案件編號:HCMA 6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