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學校】亂局怎收科?教育局最狠可撤換辦學團體、停止資助

撰文:何敬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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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德學校被揭管理問題多多,校內更疑似出現29個一直沒有上學但計入資助學額的「影子學生」,被質疑是騙取資助津貼。不過校長陳章萍連同幾名支持她的校董會成員開記者反擊相關指控,開學在即,學校的管理亂局可以如何收科?教育大學高級講師兼律師莊耀洸就分析,在取消校長的任命外,教育局至少有3個選擇,最狠的招數包括撤換辦學團體、換校董及停止資助。

興德學校部份支持校長陳章萍的校董出席記者會反駁相關指控。(鄧穎琳攝)

教育局正考慮取消校長教師註冊資格

《香港01》獲悉,教育局已向興德學校校長陳章萍發警告信,指陳章萍嚴重違規,並無令人滿意地執行校長的職責,並無令人滿意地執行校長的職務,表明可以取消其教師註冊。信中羅列了陳章萍的「5宗罪」:

未有呈註報缺課個案,即29名疑似「影子學生」,浪費學位資源要求教師調堂到深圳派傳單,有違專業考慮,影響學生課堂學習經常對老師惡言相向,不禮貌地責罵老師,屬濫用職權未按指示暫緩解僱2名教師就聘用有案底人士,向教育局提供虛假資料

陳章萍淚灑記者會,稱對學校「無功都有勞」。(影片截圖)

按程序,只要陳章萍的教師註冊資格被取消,她就不能再擔任校長。不過,現時校董會仍然有力撐陳章萍,即使換了校長,學校是否重回正軌,亦成疑問。莊耀洸就認為,在解決今次事件,在撤換校長外,教育局仍有3招可以逼使學校改善其管理。

1.改變校董會組成

根據教育條例,教育局有權取消不合符要求的校董之註冊資格,即「DQ」原有校董;另一邊廂,教育局可委任新校董入校董會,數目不設上限。以此方法,教育局可以改變校董會組成,令校董會確實跟進教育局的建議,改善學校的管治。

校董有個責任,是為了學校和學生的教育,只要不符相關要求,就可取消相關註冊資格。
教育大學高級講師莊耀洸律師

2.撤換辦學團體

撤換辦學團體不涉及教育條例,但在開辦資助學校時,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須與政府簽訂服務合約。而根據教育局的法團校董會服務合約樣本,當中提到,如果法團校董會未能跟進教育局指明的問題,常任秘書長有權結束原有的合約。不過,此舉一般需要9個月通知。

3. 停止資助
根據《教育條例》及《資助則例》,資助學校由於受公帑資助,需要跟進常任秘書的指示。如果學校不跟隨,最壞的後果,是教育局可以停止資助,屆時學校就要停止營運。不過,莊耀洸指此效果和殺校無分別,老師會失業,學生亦要轉校。

莊耀洸:亂局根源在過往教育局失職
莊耀洸指,過去教育局處理不跟據《資助則例》的個案上不強硬,「變相令個別學校愈來愈膽粗粗,造成一個局面,令《資助則例》名實言虛,有學校覺得自己才是老闆,自己喜歡怎樣就怎樣。」

莊耀洸(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