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偵查】車公廟旁新丁屋 違契建百間劏房 地署:可收回地皮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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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李屋村近日多幢新建成的丁屋,出現大規模劏房,地政總署表明上址劏房屬違規,正跟進事件。(香港01記者攝)

新界原居民與發展商合作涉違法套丁,發展成丁屋屋苑情況屢見不鮮。《香港01》繼較早前揭發多名鄉議局高層涉嫌參與套丁外,進一步偵查發現,有發展商不止涉套丁,更將香火鼎盛的車公廟旁的一列10幢丁屋,被分割成逾100間百餘呎的劏房。地政總署向《香港01》證實,丁屋地契禁止做劏房,若有違反,該署可收回地皮。

《香港01》接獲線報,指港鐵沙田車公廟站對面的李屋村,有多幢丁屋疑被改建成劏房出租。記者上月假扮租客「放蛇」,接觸到一名地產經紀,對方一口氣帶記者參觀了3幢丁屋,可見每一分層被劏成4至5間、每間百餘呎的劏房,大部分已有租客入住,其中一幢丁屋的底層更設有管理處,由專人負責租客的日常事務,管理如同私人屋苑。

經紀表示套房極受內地交流生歡迎,非常搶手,催促記者盡快下決定是否租住。(香港01記者攝)

一層劏5房 空姐社工大學生租住

當中一個120呎的單位,內附一張單人床、一個雪櫃及一個衣櫃,月租需5000元,且不包水電,經紀表示非常搶手。「現時(這幢丁屋)已沒有房了,全租出去了,(租客)有家庭,有學生,有社工,有空姐,有做電腦的。」記者現場所見,大部分單位門口都擺放了鞋架,亦有衣物掛出露台晾曬。經紀說,由於套房極受鄰近的中大內地交流生歡迎,非常搶手,所以部分單位的租約只供數個月至半年,不能長租單位。不過,她表示記者可以「租住先」,租期滿後可向業主申請「調房」:「業主現在最少有2、3座available(可出租)可以給租客調來調去。」

記者遇到入住該批丁屋劏房的住客,為一間老人院職員,她向記者表示劏房「好住」。(香港01記者攝)

記者查詢誰是這批丁屋的業主,經紀透露,土地由姓李的原居民擁有,包括村代表及其他「叔伯兄弟」,「大家夾些丁權,起了屋」。她強調套房並非僭建而成,指套房分割「早已排好,入則時、出滿意紙時已是這樣」,更指其中一幢丁屋已全幢出租予附近秦石村一間老人院作員工宿舍。記者當日遇見該老人院職員下班回「宿舍」,對方亦表現已入住「宿舍」逾一年,更大讚「好住」。

每層700呎的丁屋單位被分割成4至5間約百多呎的劏房,部分劏房設有露台。(香港01記者攝)

各方倡政府加緊巡視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表示,儘管丁屋間成多間獨立劏房,並加建廁所等建築,並不等於構成樓宇的結構問題,但始終亦可能出現防火、維修及衛生等問題,認為當局應該正視,並加緊巡查。

記者現場所見,大部分單位門口都擺放了鞋架,經紀表示百間劏房幾乎全部已出租。(香港01記者攝)

沙田區區議員程張迎表示,政府對丁屋建造的監管非常寬鬆,他說:「政府應正視丁屋劏房的問題,需要加緊巡查外,更需要收緊建造丁屋的條例。劏房與劏房之間只有一門之隔,萬一發生火災便非常危險。」

 

地政總署:曾派員視察但摸門釘

《香港01》2月底將案件轉介地政總署,該署3月初回覆稱,根據相關地契條款,業權人不能在屋宇的個別樓層劃分多於一個獨立單位。沙田地政處已派員實地視察,但因無人應門未能入內調查,該處已發信邀約業權人,安排地政處職員進入事涉屋宇視察,若證實有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地政處會根據既定程序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有需要會將個案轉介給屋宇署跟進。根據既定契約規管程序,地署可收回涉及地皮。而本報約上月25日電郵屋宇署,至截稿前仍未回覆實地視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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