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判囚】袁國強回應:判決反映覆核必要性 提覆核無政治考慮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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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會在小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後,決定是否跟進。(資料圖片)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以及周永康,三年前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上訴庭昨日(17日)裁定三人分別改為判監六至八個月。《路透社》引述一位任職政府高層的消息人士指,港府高級檢控人員原先「不建議上訴」,惟遭律政司長袁國強推翻。

今早(18日)袁國強回應有關報導時並無否認此事,又指律政署就應否提出覆核出現分歧,實屬正常,「有不同意見係好事」,在討論事件時,有時有一致意見,有時不一致意見,強調討論過程並不重要,外界應集中於結果。因為上訴庭除了釐清法律原則,亦提出量刑指引,為將來相關案件提供參考。

他解釋,就上訴案件中提出覆核刑期,認為原審法官就量刑有原則性錯誤,以及是否有足夠阻嚇性有商榷,認為有需要獲得上訴法院對刑期指引,故申請覆核;他又指,上訴庭的判決,亦反映覆核的必要性。 

袁又指,上訴庭一般不輕易就案件量刑作出覆核,昨日(17日)上訴庭法官判詞清晰,解釋了法律上觀點,「解釋了點解有需要覆核,原因是下級法院有原則性錯誤。」理據清晰,並無任何政治動機。強調整個法律過程都是公開,上訴庭法官已清楚交代今次判決的理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