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偲嫣向網媒公司追15.8萬欠薪案 李投訴遭證人抹黑受壓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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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警大聯盟召集人李偲嫣,早前向兩間網媒公司追討約15.8 萬元欠薪及代支雜費,包括為飯局墊支的逾萬元費用等,案件今(22日)於勞資審裁處提訊,為與訟雙方今早到庭均遲到,遭法官警告。案件現定於9月4日,暫定5天。公司代表將爭議李是否受薪員工,李則指被告證人曾在面書上抹黑她,令她及家人飽受壓力。

李偲嫣投訴有傳媒「跟蹤」案件,惟審裁官認為案件毋須閉門審理。(梁芷君攝)

原告為李偲嫣,被告公司分別為網購無限有限公司,及媒體無限有限公司,其中媒體無限運營網台HKBC.TV。

被告爭拗李非受薪員工

首被告公司今指他們有一段錄音能證明李向第三者稱,曾向其公司借糧,以圖證明李非公司受薪員工,惟審裁官反問若然李曾向其公司借薪,豈非承認李是其員工。李則表示錄音來源成疑,亦與本案無關,要求法庭不予考慮。

首被告公司代表。(梁芷君攝)
次被告公司代表。(梁芷君攝)

李投訴傳媒長期跟進案件

李又指,被告證人及提供錄音的人長期攻擊她,她已就事件報警。她又投訴有傳媒長期「跟蹤」案件,而報導亦有誤差,害怕證人上庭時,傳媒又大肆報導會抹黑她,令她及患病的兒子身心受創。

官:不能阻止傳媒報導

審裁官則指法庭不能阻止傳媒報導,亦不見本案需作閉門聆訊,而勞資審裁處亦無法處理傳媒報導。審裁官又指明白公眾人士興訟所承受的壓力較大,並建議李可索取法律意見。

案情指,申索人李偲嫣要求兩被告賠償前年12 月的半個月欠薪、兩個月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和墊支雜費,約為15.8萬元。

案件編號:LBTC2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