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判囚】袁國強撰文解釋雙學三子案 強調判刑基於違法行為

撰文: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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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今日(24日)於多份報章撰文,再次解釋雙學三子一案。他重申,三人之所以被定罪和判刑,是因為他們的違法行為而非政治立場。對於有海外媒體攻擊司法機構,袁國強表示遺憾,並希望本地和國際社會都能尊重本港的司法獨立。

袁國強以「回歸事實」為題,再次提到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覆核刑期案。(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袁國強以「回歸事實」為題,再次提到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覆核刑期案。他強調,第二次覆核是依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提出,當中覆核的理據是基於原有的刑罰有否出現「原則上錯誤、或明顯過重或明顯不足」等,而「政治因素從來不是考慮範圍之內」。

袁國強:非法集結重點是參與集結者的行為

袁國強表示,「非法集結」一罪,是跟參與集結者所宣揚的理念無關,重點是參與集結者的行為是否違法。他認為三人是因為僭越了法律界線,以及嚴重違法的手段,所以再會被定罪。對於有人質疑覆核申請的時間是另有意圖,袁國強指時間安排並非由檢控部門決定,認為有關指控毫無事實根據。

同時,雙學三子案引起國際社會關注,有不少海外媒體都批評法院的判決。袁國強對此感到遺憾,他續指公眾是有權評論法庭的決定,但不應因此而削弱司法機構的誠信和公正性,他亦希望本地和國際社會,可以繼續尊重本港獨立的司法機構,避免再提出絕無基礎的指控。

陳文敏提及注意到有媒體稱,袁國強不理下屬的反對,堅持要覆核刑期的決定。(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陳文敏:法院判決太重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今(24日)出席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時,有回應袁國強的撰文。他認為,雙學三子一案的刑期是過嚴,但表示法院和法官都是獨立,公眾應集中討論判詞,不應質疑法官的立場。

陳文敏提及注意到有媒體稱,袁國強不理下屬的反對,堅持要覆核刑期的決定。他認為,如果袁國強是與刑事檢控專員有紛爭的話,情況是比較異常;因為刑事檢控專員是刑期方面的專家,對上一次兩方就案件有不同意見,已經是1998年的胡仙案。

陳文敏又指,袁國強多次就案件刑期向公眾解釋,惟未見公眾因此而釋疑;他認為過往太多例子,是政府官員維護政府政策時,不向公眾透露所有事實,造成很難取信於公眾的惡果,令市民對政府信任愈來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