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蘭:針對家庭性暴力法例仍然不足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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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天水圍的夜與霧》,講述一宗家庭悲劇,劇中丈夫對妻子施以性暴力。(電影截圖)

現行法例妻子可指控丈夫強姦,但案例不多,關注性暴力的組織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認為,這並非顯示配偶強姦的情況罕見,而是很多人都未必認識這法例。她更指出,家庭的性暴力並不止於強姦,但現行機制是否能真正保障受害女性,才令人擔心。

王秀容指出,強姦罪是針對男性性器官插入女性陰道的性行為,但很多家庭的性暴力行為,並不一定是性交發生,有可能是女方被配偶用不同物品插入下體,礙於法律上對強姦的定義狹窄,這樣的性侵犯不能定義為強姦,然而這些行為對女性的傷害,實不遜於強姦罪。

法律未涵蓋家庭性暴力

此外,涉及家庭的性暴力行為,也包括在配偶不情願下進行口交或其他不正常的性行為,卻很少女性會去告丈夫非禮。

 

雖然2002年修定強姦罪,令妻子可指控丈夫強姦,但王稱法例通過十多年至今,仍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有關法例,甚至很多警員,即使聽到有婦女投訴,也只會當作一般家暴案處理,忽略了投訴人遭到性侵犯。

事實上,檢控配偶強姦案也特別困難,因為多於夫婦爭執時發生,或在鬧離婚的家庭,警方搜證上有一定困難,也令控方難以提出檢控。

王認為現行法例仍未能完備地保障家庭性暴力,她已向法律改革委員會反映,並希望他們在檢視性暴力罪行條文時,能考慮更多對女性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