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醫生協助 警放蛇拘45歲紅磡無牌女牙醫

撰文:呂凝敏 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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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磡警署雜項調查隊主管徐蔚螢女督察交代行動詳情。 (魯嘉裕攝)

一名45歲姓金女子在紅磡土瓜灣道285號涉嫌無牌提供牙醫服務,警方在衛生署牙醫協助下,到場將她拘捕,檢獲大量牙醫用具及醫療用品。

警方檢走大量牙醫用具及醫療用品。 (魯嘉裕攝)

紅磡分區警署雜項調查隊主管徐蔚螢女督察表示,警方較早前接獲線報,指在土瓜灣道285號一個住宅單位內有無牌牙醫執業,紅磡雜項調查隊今日中午12時派員喬裝客人入內光顧,拘捕一名45歲姓金中國籍本地女子,指她涉嫌未經註冊而以牙醫身分執業,警方檢走大量牙醫用具及醫療用品。

被捕者曾在內地執業五至六年

行動亦派出衛生署牙醫協助,檢獲牙箝、消毒箱及做牙模的工具。據悉,被捕人士來港十多年,之前在內地執業約五至六年,來港後未經註冊便以牙醫身分執業。

據了解,上址約經營半年,面積約700呎,間有兩房,其中一間房是醫療室,沒有任何標示指可提供牙醫服務,主要替熟客檢查牙醫、補牙及做牙套等醫療服務,因只做熟客生意,警方放蛇時遇到不少阻滯。該店的收費比市價便宜一半或以上作招徠,客人主要以街坊、老年人為主,暫無客人光顧後出現不適情況。有保安員指,未曾見過被捕人士,惟間中聽到有人上樓表示「睇牙」,為數不多。

警方呼籲,根據香港法例第156章《牙醫註冊條例》,如未經註冊以牙醫身分執業,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三年。警方提醒,若未經註冊以牙醫身分執業而令人不適,最高可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