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梁終極上訴】立會追收共186萬薪津 游蕙禎:無打算償還

撰文: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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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就宣誓案要求上訴至終審法院被駁回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證實已接獲立法會秘書處信件,要求歸還共186萬元薪津。信件表明,若二人未能於九月十二日或之前還款,立法會秘書處將循法律途徑追討。
但游蕙禎表明,無打算償還款項。

立法會秘書處去信梁頌恆、游蕙禎,要求二人在9月12日或之前全數償還薪律。(資料圖片)

據悉,梁頌恆和游蕙禎已收到立法會秘書處信件,要求二人償還約186萬元的議員酬金和預支營運開支款項,其中游蕙禎需要償還的款額總數為929,573元。

信件又表明,若二人未能於下月十二日或以前繳交,立法會將展開法律行動追討。     

游蕙禎表示,事件仍需與律師商討,惟自己沒有打算向立法會償還款項。她說,從立法會秘書處的信函中,看不到立法會以甚麼法律理據採取行動,故她不認為須遵循有關決定。她稱,會簡單回覆立法會秘書處,要求對方列舉法律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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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恆和游蕙禎二人早前就宣誓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惟遭駁回。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當時已表明會去信要求二人還款。梁、游二人均稱,訟費加上需償還的立法會薪津所費不菲,已有心理準備沒法償還,破產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