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判囚】譚惠珠:三子非政治犯 稱為民主犯罪同樣有罪

撰文:李偉欣
出版:更新:

雙學三子及多名社運人士被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被改判即時監禁,引起社會極大爭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律政司要求覆核刑期是按照法治原則去做,又不認同為他們冠上「政治犯」、「良心犯」的說法,稱「為民主、為言論自由去犯罪,一樣有罪」。

譚惠珠表示,為民主、言論自由犯罪,同樣是有罪。(資料圖片)

譚惠珠接受《大公報》及《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等人絕對不是「政治犯」,更強調「為民主、為言論自由去犯罪,一樣有罪。」她認為法庭的判決符合犯罪意圖和目的分開的原則,又以英國上世紀70年代反核人士攻擊核電基地為例子,指雖然法庭在判決時認為反核是有意義,「但你有衝入基地的犯罪意圖,因此仍判其有罪。」

譚:如果是政治決定 法庭不會改判

譚惠珠表示,加重刑罰是合乎原則,認為是法庭向社會大眾,尤其是年輕人給予清晰的訊息,以暴力行為爭取主觀的民主是此風不可長。 對於有人稱今次是政治判決的說法,譚認為是對法庭和香港法治並不公平,指律政司長袁國強是按法律原則提出刑期覆核,「如果律政司覆核刑期的決定是錯的,或者是一個政治決定,法庭也不會改判。」

譚惠珠又不點名批評,多年來有人不斷「唱衰香港」,說香港無民主、無自由,「但他們在香港這麼多年,不是生活得好嗎?他們的社會地位不受影響,生計不受影響,這不是證明香港係一個自由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