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摩天輪】新舊營辦商未達協議 發展局︰或須10月底前清拆

撰文:張雅婷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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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中環海濱長廊的摩天輪上月底在無預告下停業,引來不少市民及遊客不滿。事後發現原來正處新舊營辦商交接期,但發展局回覆查詢時指,新舊營辦商一直就買賣摩天輪和用地內的其他設施商討,若未能達成協議,現時的營辦商須於下月31日或之前完成用地內的拆卸和復修工程,以便摩天輪用地可交予新營辦商,即摩天輪有機會拆卸。

位於中環海濱長廊的摩天輪上月底突然停業。(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發展局指,政府得知新舊營辦商一直就買賣摩天輪及用地內的其他設施商討,若新舊營辦商就現有摩天輪和設施的交易達成協議,新的短期租約條款容許新營辦商繼續使用現有摩天輪,待用地正式轉交新營辦商之後,新的3年短期租約會隨即開始。據租約條件,新營辦商須按照其在投標時已提交的技術建議,設立、營運和管理摩天輪及相關附屬設施。

至於何時可開始營運摩天輪?發展局指,將視乎新的營辦商取得相關牌照,包括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的時間,在所需工程及申請牌照期間,新營辦商亦可在用地內提供輔助設施或舉辦活動,讓公眾盡早享用用地內的設施。反之,若新舊營辦商未能達成協議,摩天輪就有機會拆卸。

原有營辦公司Swiss AEX Holding Limited職員則以電話回覆指,現時持有有效門票的市民及遊客,仍可聯絡作出退票,但不能承諾可以舊票換取新營辦商的門票之用。

姚思榮認為,應在合約加入補充說明,保障市民及遊客。(資料圖片)

立法會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認為,摩天輪於無通知下結業,不少旅客到場才得知消息,已對香港旅遊業造成一定破壞。他又指,摩天輪已成為中環的地標之一,政府應多加重視,不能再把它視為商業項目。

為了避免同類事件再出現,他建議政府應在合約加入補充說明,以防無故結業,不單可保障旅行社,亦可防止顧客購買預購票後,無法退款。他續指,政府應對新營辦商有更具體要求,故新營辦商盡快遞交相關資料,包括摩天輪設計或完工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