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被告周向榮自辯皮膚敏感自製藥膏 契機建美容院王國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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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周向榮自辯(資料圖片)

DR集團醫療事故導致一死三傷事件,集團老闆周向榮今日出庭作供,講述自己如何由一個診所私家醫生,搖身建立一個美容王國,包括護膚品生產、銷售、開設美容院、經營醫學美容、研發等「一條龍」服務,並透露,在1995年成立公司銷售自家製作品牌「DR」的護膚品時,和「一般創業者一樣,搲晒頭唔知點賣」,才決定開設美容院作銷售,至2012年更發展38間分店,更打算將DR集團上巿,第二步便將負責生命科技部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上巿。

「好嘢會有人發現,愈賣愈好」,至2012年在香港更有38間分店。

被告周向榮的美容王國,最高峰有38間分店。(有線電視截圖)

79年港大畢業 診所醫生搖身美容大亨 

現年63歲的周向榮自辯指,自己已婚、育有五名子女,1979年香港大學醫學院畢業後,便於1980年作私家診所醫生,亦持有多個醫學專業資格,亦是廣州暨南大學客席講師。1994年卻成為他創業的契機,因他自己有皮膚敏感,又會自製護膚品、藥膏,「做得幾好,國內客人叫我賣上國內」。1995年周向榮見國內銷售情況理想,便在香港成立永怡(香港)有限公司,製作護膚品生產,品牌叫「DR」,即是Dermal rejuvenator (肌膚再生)。

周指,初期他和其他創業者一樣,不知如何銷售,於是在1995年成立第一間美容院,進行銷售DR品牌的產品及提供美容療程,但「經過時間累積,好野會有人發現,愈賣愈好」。至2012年在香港更有38間分店,每一個區域都有獨立公司管理,產品亦在連鎖商店上架,更成主涉案三項種類公司包括美塑醫務中心、永怡香港有限公司、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各負責醫學美容、產品生產及生命科技。

周更指,他的公司是本港第一個引進「皮膚生長因子」在護膚產品上,更在2004年聘用美國麻省理工專才研究生命科技,希望將生命科技應用在美容上。

3名被告(由左至右):周向榮(62歲)、技術員陳冠忠(32歲)及西醫麥允齡(35歲),各否認一項誤殺罪。(陳雯慧/伍凱瑩攝)

辯方:被告一直為產品進行細菌測試

周解釋,因DR集團在2012年正「搞」上巿,由中央管理組負責管理DR集團800名員工、38間分店、兩個實驗室,全面由集團總經理朱美心領導,朱手下有8至10名經理;第二步便是生命科技部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上巿。不過擁有三間分店的美塑醫務中心便不會上巿,並由一個經驗醫生作醫務總監,共聘請3名固定醫生及10名代診醫生,並設一間手術室,聘用麻醉醫生,中心擁有急救設備及儀器。

代表首被告周向榮的資深大律師黃敏杰,向陪審團指出,周向榮可保留其法律權利,保持緘默,但決定選擇出庭作供,向陪審團講出事件,並強調,根據控方案情,周向榮於2009年至2012年均有要求員工確保顧客安全、必須做細菌測試,周亦一直以為產品會進行細菌測試,否則他不會叫自己兩名公司經理、親姊周欣欣進行CIK療程,而死者陳宛琳的死因是膿腫分枝桿菌,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周的犯罪意圖。

另外控方修訂針對第三被告麥允齡控罪,並獲法官批准,法官向陪審團解釋,因控方無證據顯示,醫生需要親自進行細菌病毒測試,故刪除控罪書這句,而第三被告堅持不認罪。

三名被告包括DR集團負責人周向榮、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技術員陳冠忠、受聘於DR集團的女醫生麥允齡,各否認一項誤殺罪名。

案件編號: 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