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7款外置充電器外殼阻燃不合格 3款出電量「呃秤」

撰文:邱靖汶 李慧妍
出版:更新:

智能生活機不離手,手提電話總會「力有不逮」,外置充電器出動救亡,但本港及國際均發生過外置充電器過熱自燃甚至爆炸的意外,令人憂慮使用安全。消費者委員會測試30款市面有售的款充電器,發現其中7款外殼物料未能通過安全測試,外殼被燃點後會延續燃燒。
海關表示,近日在多區進行巡查行動,勒令兩間零售店鋪將27件懷疑不安全的外置充電器,儲存於指定的地方。

應用智能電話成為生活重要一環,不少人出街都帶備外置充電器,隨時為電話充電。

消委會測試30款的外置充電器,售價由79元至500元,部分出自國際主要家電品牌。若外置充電器的電池發生短路,有機會產生火花甚至起火,為了阻止火燄蔓延,外置充電器的物料必須不易燃着及能阻止燃燒擴散。消委會測試發現,7款外置充電器外殼的阻燃性不足,有關樣本的外殼物料被火燄燃點30秒後,繼續自燃燒超過60秒,消委會表示此7個樣本的外殼用料有待改善,以保障用戶安全。

7款物料阻燃能力不足:
Maxtron NX800Q
VERUS V12
牛魔王Maxpower PC100SX
Leouw LE-212
ion U6
M.CRAFTSMAN Luxury Portable Charger 5500mA
E Element mini luggage A6

消委會檢測發現,7款外置充電器物料阻燃能力不足。(江智騫攝)

3款「尿袋」邊充邊叉或過熱
消委會又測試外置充電器在充電時,同時出電為其他流動裝置充電,以測錄充電器的最高輸入電流。其中3個樣本包括「ProMini R10」、「E Element miniluggage A6」及「thecoopidea JourneyCP-PB-09」,輸入電流有類似「搶電」情況,輸入電流超出標示的差異上限。消委會擔心有機會導致充電器未能持續輸出所需電流,可為會因超出負荷出現過熱。

「E Element」的外置充電器是唯一一個樣本,在兩項安全程度測試中均不合格。

本港近年出現多宗涉及外置充電器的事故,其中2016年中期人口普查,有統計員外置充電器爆炸,外殼毀爛,露出電池。(網上圖片)

揭標示電容量非越大越好 3款輸出電量「呃秤」40%以上
外置充電器的標示電容量,在會變壓或傳輸送轉化為熱力,不可避免地令實際輸出電力減少。消委會測試發現,6款出自「小米」、「三星」、「SONY」等品牌的充電器,標示電量與實際輸出的電能相差少於15%,於這項測試中得到理想評級;不過,「VERUS V12」、「PRODA PPL-23」及「Leouw LE-212」在不同電壓及電流下,輸出的電能都較標示「呃秤」40%以上,相對而言表現較差。

「PRODA PPL-23」的其中一個進口商REMAX 關注測試結果,並指相關產品全線下架及停售,消費者可憑收據到購買地換貨或退款。「VERUS V12」代理指,產品已停止生產及供應,廠商已換生產商並加強檢測。

消委會測試顯示,(左起)VERUS V12、PRODA PPL-23及Leouw LE-212實際輸出電能較標示的少40%以上。(江智騫攝)

2零售店27件不安全充電器將再作測試

海關指出,近日在多區進行巡查行動,勒令兩間零售店鋪將27件懷疑不安全的外置充電器,儲存於指定的地方。海關表明,會對相關的手機充電器作出安全測試,並會繼續巡查行動,保障消費者安全。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過去三年,海關就外置充電器已經作出超過三百次巡查,並測試十五個樣本,發現其中一個樣本未能符合相關安全標準的防火要求,違反《條例》,相關外置充電器零售商被檢控,判罰款一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相關機構轉介,指市面上有懷疑不安全的外置充電器出售。海關隨即在多區進行巡查行動,勒令兩間零售店鋪將二十七件懷疑不安全的外置充電器儲存於指定的地方。海關將會對相關的手機充電器作出安全測試,並會繼續巡查行動,保障消費者安全。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外置充電器的標示電容量,多是內置鋰離子電池的電容量,市民選購時,可自行計算實際輸出電容量,估計使用次數。(江智騫攝)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外置充電器的標示電容量,多是內置鋰離子電池的電容量,市民選購時,可自行計算實際輸出電容量,估計使用次數。他提醒市民,每次外置充電器不應過分充滿電,及充滿後應停止充電。他續指,本港應仿傚台灣及新加坡,加強對外置充電器質素規管。

消委會今年首8個月共收到11宗相關投訴,包括送貨延誤、貨品質素差及懷疑假貨,其中有投訴人在使用外置充電器時,發現產品發熱嚴重,並將連接充電中的手機「叉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