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看不到《基本法》不准討論港獨 具爭議性才更需討論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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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出現港獨標語引發的風波仍未平息,十間大學校長發表反對港獨的聯合聲明後,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今日(16日)出席一個研討會時表示,大學校長發表聲明是政治表態,感到失望。
他表示,大學不應有政治取向,又認為「大學如不能質疑一些既定的想法,大學不會有前途。」

陳文敏引用歐洲人權法庭指,言論自由也保障一些令人震驚、不安的言論,因為那些才正正是需要去討論的。(張浩維攝)

陳文敏表示,看不到《基本法》如何不允許討論港獨。他指,《基本法》有保障言論自由的條文,香港從來不是以言入罪的地方。除非鼓吹用武力推翻中國政權才會違法。就算香港的核心價值是「言論自由也有底線」,也不代表言論自由只是保障一些無關痛癢的言論。

他又引用歐洲人權法庭指,言論自由也保障一些令人震驚、不安的言論,因為那些才正正是需要去討論的。他強調,如非如此,大家的言論往往都只會是無關痛癢,不具爭議。他解釋,正如法律可能亦不容許同性婚姻、安樂死,反問指「這些議題是否也不可討論?」。

陳文敏又指出,「如果鼓吹武力,才可能屬煽動行為,但那應另當別論。香港現行法例中是有關於煽動的條文,但如果只是討論或口號口號式的言論,在香港的言論自由保障之下,不能算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