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電梯意外】機電署檢控承辦商奧的斯及工程師 涉4控罪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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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旺角朗豪坊發生自動梯事故,機電工程署今日(22日)公布,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決定向承辦商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1名註冊自動梯工程師及1名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提出檢控,涉未有履行第618章《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規定下的法定職責,分別涉及4項控罪。案件將於下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

朗豪坊電梯意外導致18人傷,其中一名男傷者頭皮被掀起重傷送院。(資料圖片)

就今年3月25日,一部位於朗豪坊的自動梯突然停止並朝反方向運行,導致18名乘客受傷。機電署在獨立專家的協助下,於5月完成技術調查,結果顯示事故原因是主驅動鏈斷裂,以及用以監察主驅動鏈斷裂,保護裝置雙重失效,導致附加制動器未能啟動,以制停自動梯,造成事故。

機電署指,隨後在刑事調查中,發現涉事的註冊自動梯承辦商、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師及一名註冊自動梯工程人員,未有履行《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規定下的法定職責,經徵詢律政司的意見後,該署決定向他們提出檢控,包括奧的斯被控1項未有妥善處理自動梯的定期保養;工程師被控2項控罪,指其未有確保徹底檢驗自動梯、相聯的設備及機械;自動梯工程人員亦涉1項控罪,涉未有確保其所從事的自動梯工程,妥善地進行定期保養。

機電署指,奧的斯及有關人士已獲發傳票,案件將於今年10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