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曾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明開審 今高院提訊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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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名,將於明日開審,案件今(25日)在高院作審前聆訊。為免構成對審訊不公,法官禁止傳媒作今日的報導。

曾蔭權今離庭時面露笑容。(陳雯慧攝)

曾蔭權和妻子於今日開庭前約一小時,乘坐政府七人車和G4警員到達。他的弟弟曾蔭荃亦有到庭支持大哥曾蔭權。

現年72歲的被告曾蔭權,暫准保釋外出;他被控一項行政長收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2(2B)(a) 條。

控罪涉深圳東海花園的整修及裝修工程

控罪指曾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擔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利益,即一個位於深圳福田東海花園的三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曾蔭權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身分而作的作為,即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曽蔭權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利益。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