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期間被指襲警後獲撤控 設計師指警方濫用職權 入稟索償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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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雨傘運動期間,一名設計師被控普通襲擊,惟於開審前一天突獲控方撤控。辯方當時透露,警方片段顯示設計師不但沒有襲警,反被多名警員毆打。設計師近日親自入稟區院,指涉事警員及警務處濫用職權、惡意檢控,現要求賠償。

原告黃浩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警務處。(資料圖片)

原告黃浩,兩被告分別為戴兆鋒及警務處。黃沒有律師代表並親自入稟,要求法庭聲明警員戴兆鋒在龍和道執行職務期間,聲稱被黃打傷,黃指戴濫用職權故導致警務處惡意檢控。黃又要求法庭聲明戴兆鋒襲擊黃的行為,是侵害人身的行為。黃要求戴,及代表警務署的律政司,須就事件付懲罰性賠償。

原告曾稱只是到場聲援學生

黃浩當時在庭外指自己被警員「屈」,又稱當日為聲援示威學生而到場,打算幫助被噴中胡椒噴霧的示威者清洗雙眼。他並沒有衝擊警方防線,反而是警方突然衝向示威者,他被六至八名警員按在地上毆打,以致雙手及尾龍骨被打傷。

黃浩又稱,他被控後一直尋找影片以證清白不果,直至代表他的律師發現證物中有警方所拍影片,足證當日警察衝擊示威者及圍毆他,遂交予控方要求撤控。

案件編號:DCCJ43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