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涉擲三文治案 總督察稱見不知明物體飛近 梁振英彎身避過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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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於去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臭魚」三文治,惟誤中副車,擊中梁身後的警員。吳文遠今(3日)於西九龍法院否認普通襲擊罪,而梁振英則會於明天(4日)下午上庭作證。被三文治擊中的總督察供稱,當日他負責觀察會否有人對梁的人身構成危險,他見一不知明物體飛來,梁突然彎身,他用右手擋開時被擊中手臂,但總督察稱沒有怪梁避開。

吳文遠在庭外擺出「V」字手勢。(梁芷君攝)

辯方要求換裁判官被拒

被告吳文遠(40 歲)被控在去年9 月4 日在中區羅便臣道高主教書院外襲擊署理總督察劉泳鈞。

吳的代表大律師郭憬憲今早一度要求申請撤換主審裁判官,並指案件在預審時都是由陳炳宙裁判官處理,故認為陳官較熟悉本案,惟主審本案的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惠德認為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前特首梁振英明天須出庭作證。(資料圖片)

警員:吳持物掟向梁振英

當天負責拘捕的警員陳永康(譯音)指,他在案發時見到被告手持一件白色及黃色的物件,之後將物件掟向梁振英,但擊中梁身後的署理總督察劉泳鈞。陳在盤問下又指,當時見到梁振英「摀低身」避開物件,之後物件便擊中劉泳鈞。辯方質疑物件是因為梁避開才會掟中梁,他強調只是見到被告想掟梁,卻掟中劉。

事件中總督察劉泳鈞被三文治擊中右手手背。(梁芷君攝)

總督察稱沒有怪梁避開

當天被擊中的署理總督察劉泳鈞庭上指,他當天為行政長官私人保安主任,並陪同梁振英到高主教書院票站投票,當天他站在梁身後約1米距離,觀察有沒有事或物會對梁振英的人身安全構成危險。他當時見到一個不知名物件在空中飛向他,而梁振英則迅速彎低腰避開。劉則嘗試用手臂擋開,他最終被擊中右手手背,而物件「又濕又輕」,故他擋格後,物件已散開,之後走入票站才清理並發現有啡色、濕濕的東西。他指他沒有看到誰人掟他。

辯方問劉知不知為何梁振英可以「咁快反應」避開,惟劉表示不知道。辯方又問梁振英當天有否做出挑釁、招惹別人掟他,或者做出準備接物的動作,劉則指他站在梁身後,故看不到其表情。劉又指他沒有怪梁避開。

案件編號:ESCC70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