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迫小三到家談感情事 認恐嚇禁錮對方 結果妻離兼入獄12月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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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售貨員的已婚人父,與妙齡女子發展婚外情,惟小三提分手後,售貨員竟迫小三到他家談感情問題,期間持剪刀恐嚇要殺死小三及將她毀容,又禁止她離開。小三被禁錮20小時後終獲救。售貨員因惹上這官非,結果與妻子離婚,他今(6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非法禁錮等多罪,被判入獄12月,並須向事主賠償3千元。

被告彭家豪在西九龍法院承認非法禁錮等罪名被判入獄1年。(資料圖片)

被告已婚有一女

被告彭家豪,30歲,報稱售貨員的,承認非法禁錮、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以及兩項刑事恐嚇罪,他另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但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與妻結婚5年,二人育有一名女兒,但因本案二人被告已與妻子離婚。案發當日,被告與事主談及事主流產一事而起爭執,被告已相當後悔,並承諾不會重犯。

官指被告手段令人驚嚇

總裁判官李慶年判刑時指,行為差劣,被告更禁錮事主10多個小時,而被告又使用暴力,手段令人驚嚇。李官又指,本案嚴重程度可交到區域法院處理,惟控方選擇留在裁判法院處理,最終判被告入獄12個月及賠償事主的手機損失3000元。

剪刀威嚇事主:係咪想死

案情指,被告與24歲事主X在案發兩年前因工作認識,案發前2個月分手。案發於2015年11月8日至9日,被告因他們感情問題而要求與X會面,X難抵被告纏繞,於是到被告家應約,期間二人再起爭執,被告竟用剪刀刀鋒指向X頸部,又問X「係咪想死」,之後又用刀毀壞事主的電話。

掌摑事主再迫同睡一床

被告母親聽到X求救,曾查問發生何事,惟被告則要求母親不要管。被告之後捏事主頸部及掌摑對方。兩人之後一同入睡,惟被告稍後又叫醒對方,以刀指向事主手腕。他聲言要殺死X後自殺,又威脅要毀X容。

被告要事主與他性交才准她

離開

事主最終以電話通知家人報警。警員於11月9日晚上8時到達現場,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保持沈默,但在錄口供時指,他曾表示X想走便要與他性交,X期後自行脫褲,並叫被告快些。

案件編號:WKCC488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