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辯方開案被告遲到 官:法庭毋須黃紅牌警告可撤擔保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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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農曆年初二爆發的旺角騷亂事件,其中涉及11名被告的暴動案,自今年6月開審至今,現已進入辯方案情,惟今早仍有被告忘記須出庭而遲到,法官郭偉健重申,他記得各被告的遲到次數,又指球賽中的球證可發黃牌紅牌警告球員,但法庭不用發任何牌警告,便可撤銷被告的擔保,嚴厲提醒眾被告要準時上庭。

9名被告面對區域法院的審訊,但因設施安排,現於西九龍法院審理。(資料圖片)

第一被告稱忘了出庭而遲到

案件雖然涉及11名被告,但有一名女被告棄保潛逃,另有一男被告罪,故現只有9名男被告接受審訊。

案中第一被告莫嘉濤,今早亦遲到半小時才到庭,其代表大狀指莫忘記了今天須出庭。法官郭偉健再次提醒首被告指,他清楚記得被告的遲到次數,嚴厲提醒眾人要準時上庭,否則擔保隨時會被撤銷。

法官郭偉健向眾被告稱,法庭不用出示如球賽的紅黃牌警告,有足夠理據就可撤銷被告擔保。(資料圖片)

有被告稱累求休庭 控方即作撤銷擔保申請

第七被告鄧敬宗今出庭自辯稱,他稱他沒有參與暴動及掟磚,並稱當天與數名朋友到旺角打桌波及掟飛鏢,期間有被告突然舉手向法官示意,表示疲倦,要求休息。控方便向法庭申請撤銷該被告的保釋,好讓該被告能安靜環境休息,最終法官仍沒有取消其擔保。

現時受審的九名被告為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17歲至70歲),涉及暴動、襲警、襲擊和刑毀等共14罪。餘下一名被告吳挺愷早前承認暴動罪,正獲准保釋等候判刑。

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