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迷再噓國歌或累港足受罰 貝鈞奇:國歌法立法後研禁滋事者入場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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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足球代表隊上星期在旺角大球場與老撾作賽,大勝4比0。勝負以外,再有球迷奏國歌時喝倒采、背向草地,甚至高舉不文手勢。香港足球總會副主席貝鈞奇相信噓國歌是席上少數,質疑他們非真正港足支持者,待《國歌法》本地立法後,會研究由執法人員限制球賽滋事者進場觀賽。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稱普通法原則沒有追溯力,噓國歌屬道德問題。

過去多場港足國際賽,有部分球迷在播放中國國歌時噓叫。(資料圖片)

香港足總副主席貝鈞奇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球迷有本土意識絕非壞事,但對噓國歌不解,認為球迷若真心撐港隊,便不應做出任何傷害或會令港足受罰的行為,「入場應為香港隊打氣,而非達到政治目的或宣泄情緒。」他望球迷自律,因為再三違犯國際足協的規訂,對港足懲罰只會越判越重,若被罰閉門作賽對港足及球迷均毫無好處。礙於足總的權限及資源,貝鈞奇表示暫時無意把滋事者禁足觀賽,倘他日《國歌法》本地立法後,不排除由執法部門協助禁止悔辱國歌者進場觀賽。

梁美芬指以普通法制度沒有追溯力。(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梁美芬:國歌法不應有追溯力 本地立法不應直抄內地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在同一電台節目以《國旗法》本地立法過程為例,內地有20條條文,但應香港與內地的文化及做法差異,「法律適應化」後本港只有10節條文,相信《國歌法》立法時也不會直搬內地條文到港。對於全國港澳研究會副主任饒戈平指噓國歌行為有違內地《國歌法》,建議記錄有關人士資料,待日後《國歌法》在港立法後追溯法律責任;梁美芬指普通法原則沒有追溯力,現時香港未有條文規管有關行為,噓國歌沒有法律刑責,只是道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