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涉姦鳳姐案】被告:不擔心被指犯姦劫 照片外揚覺「肉酸」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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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文員涉姦劫鳳姐,卻辯稱只是玩「強姦遊戲」案續審,被告今(10日)繼續出庭自辯,他聲稱從討論區和色情網站得知,可以和鳳姐玩角色扮演和綑綁遊戲,當日來到案發大廈嫖妓,其環境、衣着和氣氛令他聯想起AV片,才一時興起和鳳姐「玩啲特別野」。他又指事件曝光後,警方發出他的照片,他並不擔心案件,反而擔心「登咗張相比較肉酸、尷尬」。

被告梁家威在高等法院否認強姦及搶劫。(資料圖片)

在物流公司任職文員的被告梁家威(36歲)庭上接受主控盤問,主控質疑他案發當晚帶着啡色斜袋去嫖妓,原因是袋子裡藏有利刀和膠索帶,梁否認,稱「絕對不認同」。他自稱一直沒有玩「強姦遊戲」的念頭,但從網上討論區和色情網站得知,可以給鳳姐1500至2000元,要求玩角色扮演和綑綁遊戲。

被告指現場氣氛令他想起AV情景。(資料圖片)

環境氣氛影響 突起「玩強姦」念頭

主控質問他為何突然想和女事主玩「強姦遊戲」,他指記不清楚當時腦海中閃過的念頭,但當時想「玩啲特別野」,又說:「可能係環境、衣着和氣氛令我聯想起AV片」。主控追問他,女事主當時的衣着有無令他特別想「玩強姦」?他回答不知道,有很多因素影響當時的感覺。

主控質疑,被告供稱願意付1600元肉金給女事主玩「強姦遊戲」,是因為1600元正正是女事主當日被劫去的銀碼,又指綁手腳的膠索帶是被告自己帶到案發單位的,他庭上供稱女事主主動示意他拿膠索帶綁她,是因為他聽過女事主的供詞,知道她單位內的床尾櫃有一包膠索帶。被告一概否認。

否認知通緝後作搜尋

主控翻出被告的手機搜尋紀錄,指他案發後曾搜索「似自己 落口供」的關鍵字,主控質疑他明知道這是姦劫案,亦知道自己被警方列為疑犯,才上網找資料準備如何錄口供。被告否認,稱只是「唔知點解睇之前啲野(新聞)彈出來。」

 

照片被刊登覺「肉酸」

被告自言完全不擔心捲入姦劫案,因為相信警方會仔細調查,反而對自己的照片被刊登出來感到尷尬:「我當時擔心登咗我張相比較肉酸、尷尬,多過我擔心呢件案」。主控問他既然相信自己清白,為何要用隱藏來電顯示的方式致電警方?他回答,當時他有點「鴕鳥心態」想逃避,希望警方調查後搞清楚整件事,自己會無事。

被告梁家威,36歲,否認各一項強姦及搶劫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12月1日強姦及打劫34歲女事主。

案件編號:HCCC18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