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舅父涉強姦案】律師質疑女童指控純屬幻想 女童:我唔想諗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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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女童隨家人到泰國旅遊,疑被堂舅父性侵犯一案,於高院續審。女童X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她與案發時有一名已拍拖了一年多的男友,並與男友有親吻、擁抱、拖手及愛撫的「性經驗」,但當辯方指,女童指控堂舅父在表姐身邊強姦她,可能是幻想,女童此時忍不住哭了起來,連說兩次:「我唔想諗。」

高等法院大樓將於本月底在設有法庭的樓層加強保安措施。(資料圖片)

26歲的被告,報稱無業,是案中受害女童X的堂舅父,他否認一項強姦及一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名,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2月17日在泰國曼谷一酒店房間內,強姦X,及與X發生非法性行為。另外被告承認一項非禮罪名。

有男友但只限親吻擁抱

女童在回港後,於2016年2月22日在母親陪同下報警。辯方在盤問中讀出女童與男友於2016年2月18日至23日期間的WhatsApp對話,起初女童不肯向辯方承認對她對話的男子是她男友,更向辯方說:「我唔知大家對拍拖定義,我既年紀的拍拖,同你拍拖定義好唔同。」

直至辯方讀出兩人對話,女童向男友說「愛唔愛」、「不如結婚啦」、「你呢幾日有無搵人解決」等,女童才承認兩人是情侶關係,但解釋因當時只有15歲,以為有「好感就係愛、鍾意就後愛」,但現時不認為是愛。女童亦有承認,她曾和男友一起攬着睡午覺、愛撫、擁抱、親吻等,而男友亦會到她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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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無打被告免誤解獲原諒

根據兩人的對話,女童於2月18日有向男友透露,因心情未準備好,暫未去報警,之後又說會在2月22日去報警,並向男友提及被告遭她兩名舅父打到流血及手腫,但她的爸爸沒有出手毆打被告,因為不想讓被告認為,打完被告代表原諒了他,女童爸爸更問女童:「打斷佢(被告)隻手好唔好?」不過女童在庭上承認,她沒有目睹被告被毆情況,只是從親人口中聽聞。

被姦時表姐背向二人

2月23日早上8時,女童又透過WhatsApp通知男友,家人全部外出,並在中午1時許,男友更到她家中陪她,買食物給她吃,不過女童堅稱,父母不許兩人在房間中獨處,亦有菲傭在家。

另外辯方在盤問指,女童指控被告在泰國強姦她,當時女童的表姐同睡在一床上,背着兩人,查問兩人與表姐相距距離,是否「伸出一手必然可以觸撫表姐」,但女童多次表示不明白,辯方再問只要親歷奇景,便會想到,此時女童哭了起來,連說兩次:「我唔想諗。」女童作供未完,下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 HCCC 1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