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貪案】前特首辦常秘:不知誰贊助曾保安住宿費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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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價值300萬元的裝修工程,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於高院續審。前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供稱,對負責為深圳大宅作室內設計工作的建築設計師何周禮,同年獲頒授榮譽勳章,在平日工作繁忙的特首辦及特首曾蔭權來說,只是一件小事,沒有向曾蔭權作滙報。至於曾氏夫婦於2010年夏歐洲,有朋友贊助曾保安的住宿等,麥稱,他都不知道贊助人是誰。

麥靖宇稱不知當年是誰贊助曾保家員住宿費。(陳雯慧攝)

現年73歲被告曾蔭權,否認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曾擔任前特首私人秘書及前特首辦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今早出庭作供指,他不認識何周禮,當時仍不知道何為涉案深圳大宅作室內設計工作,並由雄濤廣播股東付款設計費。

提名授勳在特首辦中屬小事

麥靖宇稱,2011年3月,當時任特首的曾,提及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曾參與香港青年協會的建設設施,提到可考慮何周禮接受嘉許,麥於是將何周禮及另一個人士名字,透過電郵轉交發展局政務助理陳婉雯,着局方考慮是否值得提名,但麥強調,他在電郵中從無提及曾蔭權的名字。

同年4月,陳婉雯將何周禮提名表格,電郵予禮賓處處長,副本抄送予靖宇,麥坦言無預料發展局會抄送副本給他,但他在職責上打開何周禮提名表格的電郵,發現表格上沒有提及何周禮在香港青年協會貢獻,所以在麥收在電郵兩小時內,要求發展局再考慮相關資料。兩日後陳婉雯亦將修訂表格,再電郵予禮賓處處長及副本抄送予麥。

麥靖宇又強調,特首辦及特首平日工作繁忙,提名授勳相對來說只是一件小事,特首曾蔭權亦無要求麥滙報,麥亦只在5月中特首需要考慮整個授勳名單時,麥才寫下一張紙條向曾蔭權滙報之前提名人的進展。

麥記得在2011年他只看過少於五個的類似電郵,只有何周禮一份提名表格需要修訂,另外他亦記得,特首辦亦曾將一名人士交給勞工及福利局考慮提名嘉許及授勳,但最終未被局方考慮。

不知誰曾贊助保安員住宿

另外2010年7月底至8月初,曾蔭權夫婦曾到西班牙巴塞隆納及英國倫敦外遊,同行有保安員陪同,曾蔭權一名朋友更贊助保安員的住宿及交通費,獲麥靖宇以贊助只是表現好意及無利益衝突下,批准有關申請。控方即問,誰是贊助人 ? 但麥靖宇表示:「我都唔知道。」

麥又解釋,因為此事涉及曾蔭權的私人事,特首辦都會比較謹慎,不會追問曾的同行者,而且只是贊助保鑣,非曾蔭權,不存利益衝突,又可減少公帑支出,毋須支付保鑣的住宿費及交通費,故當時沒有深究誰是贊助人。

找不到特首私人款待的內部守則

麥又稱,2012年3月雖然找不到,規管特首私人款待的內部守則記錄,但該守則亦應用在被告曾蔭權的保鑣身上,陪同曾蔭權乘坐私人飛機到泰國的保鑣,事後須支付相等經濟飛機客位的費用。

麥稱,特首辦在回覆檢討利益衝突獨立委員會指,沒有曾蔭權自願跟隨「政治委任問責官員守則」利益申報,以及規管特首接受私人款待的內部守則的記錄。當時麥靖宇曾親自向曾蔭權查詢,曾蔭權回覆是沒有。

不過麥記得,2012年2月曾蔭權曾乘坐私人飛機到泰國,當時有一名保鑣隨行,亦一同乘坐私人飛機,事後該保鑣須支付該程經濟客位飛機票的費用。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